普法路上的“先行者”:记法治宣传志愿者陈明亮

发布时间:2026-01-31 22:30|栏目: 判决文书01 |浏览次数:

在法治宣传的道路上,有这样一位志愿者,他退休后放弃了安逸的晚年生活,主动投身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事业,15年来,始终坚守在法治宣传一线,用自己的热情与执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理念,成为当地法治宣传路上的“先行者”。他就是陈明亮,一位退休干部,一位用余热温暖法治之路的法治宣传志愿者。

2010年,陈明亮从当地司法局退休,退休后的他,并没有选择在家安享晚年,而是主动向司法局提出,要加入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成为一名法治宣传志愿者。他说:“我在司法局工作了一辈子,对法律有着深厚的感情,退休后,我想发挥自己的余热,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用法。”就这样,60岁的陈明亮,开启了他的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之路。

为了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陈明亮始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他每天都会抽出时间,研读《宪法》《民法典》《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注国家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收集典型的法治案例。同时,他还主动向年轻的司法工作人员请教,学习新的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久而久之,他不仅拥有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还掌握了多种法治宣传技巧,成为了一名专业的法治宣传志愿者。

在法治宣传过程中,陈明亮始终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针对老年人,他重点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财产继承、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一对一讲解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升法治意识,防范养老诈骗;针对青少年,他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讲述典型案例、开展法治互动游戏、组织模拟法庭等形式,向青少年普及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知识,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与规则意识;针对农村群众,他深入乡村,利用农村集市、村民大会等时机,开展“法治下乡”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向群众普及《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中关于宅基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农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15年来,陈明亮的足迹遍布当地的乡镇、社区、学校、村庄,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他的法治宣传活动,不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而且接地气、受欢迎,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有一次,他在农村集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时,一位老人向他咨询养老诈骗防范问题,陈明亮耐心地为老人讲解了养老诈骗的常用手段、防范方法以及求助渠道,并现场教老人如何识别虚假投资、虚假养老服务等诈骗陷阱。后来,这位老人成功识破了一起虚假养老服务诈骗,避免了财产损失。老人特意给陈明亮打电话表示感谢,说:“谢谢你,陈老师,是你的讲解让我避免了上当受骗,你真是我们老年人的‘守护神’。”

如今,已经75岁的陈明亮,依然坚守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一线。虽然身体不如以前硬朗,但他对法治宣传事业的热情与执着从未减退。他常说:“法治宣传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只要我身体允许,我就会一直坚持下去,用自己的余热,为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陈明亮用15年的坚守与奉献,诠释了一名法治宣传志愿者的责任与担当,他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法治宣传的道路,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他的事迹,也激励着更多的人加入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伍,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Copyright © 2026 法治中国建设网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6003523号-----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9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