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公正的“平民法官”:记基层法庭庭长王秀敏

发布时间:2026-04-06 04:17|栏目: 判决文书01 |浏览次数:

在基层法庭,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看似琐碎,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有这样一位基层法庭庭长,她扎根基层法庭25年,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用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温暖的人文关怀,审理了数千起民事纠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她就是王秀敏,某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庭长,一位用坚守与担当守护公平正义的基层法官。

1999年,王秀敏从法学院毕业,毅然选择回到家乡的基层法庭工作。当时的基层法庭条件艰苦,办公设施简陋,案件量大、类型复杂,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处理五花八门的纠纷案件。但王秀敏从未退缩,她深知,基层法庭是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法官的每一次判决、每一次调解,都关系到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于是,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学好法律知识,提升业务能力,用公正的判决、耐心的调解,守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王秀敏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待每一起案件都一丝不苟、严谨细致。无论是标的额几万元的合同纠纷,还是邻里之间的噪音扰民纠纷,她都认真审查证据、细致梳理案情,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有一次,她审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10余名农民工辛苦一年,却被包工头拖欠工资,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王秀敏深知农民工讨薪的不易,受理案件后,她立即展开调查,多次联系包工头,向其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同时,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农民工收集证据。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包工头主动支付了拖欠的工资,10余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们,特意给王秀敏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公正司法、为民解忧”。

王秀敏深知,基层民事纠纷案件,往往掺杂着情感因素,单纯的判决有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她常常说:“法官不仅要会判案,更要会调解,要用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情感化解他们的隔阂,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为了做好调解工作,她总结出了“耐心倾听、细心讲解、真心调解”的“三心工作法”,无论是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还是复杂棘手的纠纷案件,她都耐心倾听、细心引导,用真心换取当事人的信任,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25年来,她审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许多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许多反目成仇的邻里握手言和。

除了审理案件,王秀敏还十分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她利用庭审间隙、下乡办案等机会,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教育。她常常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此外,她还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群众亲身参与案件审理过程,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谨与公正。25年来,她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00余场,覆盖群众10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

25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王秀敏始终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用自己的专业与坚守,守护着公平正义的底线;用自己的真心与温暖,传递着司法的温度。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没有豪言壮语,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她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基层司法的道路,温暖了群众的心田。她的事迹,也激励着更多的基层法官扎根一线、司法为民,为构建法治社会、守护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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