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法助理三十载普法路:让法治种子撒遍山乡

发布时间:2026-04-05 23:31|栏目: 法治人物志 |浏览次数:

"老黄来了,快搬凳子!"每当村里大喇叭响起,乡亲们就知道"黄司法"又来普法了。62岁的老黄是江西某县司法局退休司法助理,虽然已退休两年,但乡亲们仍习惯叫他"黄司法",他也依然活跃在普法一线。

 

1989年,27岁的老黄从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偏远乡镇担任司法助理。那时,乡亲们法律意识淡薄,矛盾纠纷靠"拳头"解决,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老黄决定从普法入手,改变这种状况。

 

他的普法路从"一张嘴、两条腿"开始。没有交通工具,他徒步走村串户,把法律条文编成顺口溜、山歌、采茶戏,在田埂上、祠堂里、集市中开讲。他创办的"田埂法治课堂",三十五年从未间断,累计授课2000余场,受众超10万人次。

 

"普法要接地气,老百姓才听得进。"老黄的普法课没有高深理论,全是身边事:用"争水纠纷"讲相邻关系,用"彩礼返还"讲婚姻法,用"山林确权"讲土地法。他编印的《农村法律100问》,用方言写成,被乡亲们称为"法律宝典"。

 

老黄特别重视培养"不走的普法队"。他在每个村选拔2-3名"法律明白人",系统培训法律知识、调解技能,颁发证书、配发徽章。三十五年来,他培养了200余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成为乡村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

 

2018年,某村发生土地征收纠纷,部分村民想聚众阻挠施工。老黄培养的"法律明白人"老周主动站出来,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村民解释补偿标准、维权途径,引导依法协商,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老周说:"黄师傅教我的,现在派上用场了。"

 

老黄的坚守也面临考验。九十年代,他有机会调进县城,但看到乡亲们期盼的眼神,他选择留下;女儿结婚、孙子出生,他因普法任务错过重要时刻;2016年,他患重病住院,出院后第三天又出现在普法课堂上。

 

"只要还能走,我就要把普法进行到底。"退休后的老黄被聘为"普法志愿者",继续奔走在山乡。他的足迹遍布全县187个行政村,行程超五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一圈多。

 

去年,老黄获评"全国普法先进个人",颁奖词写道:"三十五年坚守,用脚步丈量山乡法治进程,用真情播撒法治种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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