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利息、秒到账、无抵押",手机弹窗广告让17岁的小华心动。2024年底,他想购买一款新款手机,向"校园贷"平台借款3000元,约定分12期还款,每期300元。签完电子合同,实际到账只有2700元,平台称"300元是手续费"。
还了3期后,小华发现每期300元中,200元是本金、100元是利息,实际年利率远超36%的法律红线。更可怕的是,逾期一天,罚息100元,债务像滚雪球。平台还威胁"告诉学校、告诉家长",小华不敢声张,一度想"再借一笔还这笔"。
法治副校长王老师发现小华情绪异常,主动约谈。小华起初隐瞒,王老师温和地说:"校园贷很多是非法的,法律会保护你,但你要先说真话。"
王老师帮小华梳理:第一,平台收取"砍头息"(预先扣除手续费),违反《民法典》第670条,借款本金应按实际到账2700元计算;第二,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依据《民法典》第680条,属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第三,平台威胁曝光隐私,涉嫌敲诈勒索,可报警处理。
在王老师陪同下,小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起诉确认超额利息无效。公安机关查明,该平台属非法放贷团伙,已有多名学生受害,遂立案侦查。法院认定,小华只需偿还本金2700元及合法利息(年利率15.4%以内),已支付的超额利息抵扣本金。
"差点为一部手机,毁了自己。"小华后怕不已,现在他是班级"金融法治宣传员",用自制海报告诫同学:"天上不会掉馅饼,校园贷多是陷阱。"
给同学的话:任何借贷都要还,"零利息"是诱饵。记住三个"绝不":绝不向不明平台借款,绝不签署看不懂的合同,绝不"以贷养贷"滚债务。如果已经陷入,立即告诉家长、老师,依法维权,非法高利贷不用还超额部分。
给家长的建议:关注孩子消费动向,大额支出询问来源;了解校园贷常见套路,与孩子共同识别;发现孩子借贷,不责骂先止损,协助依法解决;培养孩子的财商,理解"需要"与"想要"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