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起当时扮演被告人,手心还会冒汗。"高二学生小明如今是班级法治宣传员,谁能想到,一年前他因多次打架斗殴,差点被学校处分退学。
小明的转变,始于一次模拟法庭活动。2024年,学校与法院合作开展"少年模拟法庭",选取真实案例改编:一名高中生因琐事斗殴,致人轻伤,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小明被选中扮演"被告人"。
排练过程中,法官志愿者详细讲解庭审程序、法律后果。当小明站在"被告人席",听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陈述"被告人小明,因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时,他突然想到:如果去年那次打架,对方摔倒角度偏一点,自己现在会不会真的站在这里?
"那不是演戏,是可能的未来。"小明说,他第一次认真了解《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知道"轻伤"不是"小伤",可能留下案底,影响高考、就业。他还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虽封存,但特定情况下仍可查询,"一时冲动,代价是一辈子"。
模拟法庭后,小明主动找法治副校长长谈。他承认,之前的打架多是为"哥们义气""面子",现在明白"真正的朋友不会让你违法犯罪"。学校安排他参加"法治志愿者"培训,让他从"被教育者"变为"教育者"。
一年后,小明不仅再无违纪,还创作了《校园法治漫画》,在全校展出。他扮演的"被告人"角色,被学弟学妹们称为"最像的被告人"——不是演技好,是"他真的懂那种后悔"。
给同学的话: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回头。如果你曾违纪、打架、逃课,不要自暴自弃。法律给你改正的机会,学校、老师、家长愿意帮助你。关键是,自己要愿意改变,像小明一样,把"问题"变成"故事",警示更多人。
给家长的建议:孩子违纪时,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配合学校的法治教育活动,让孩子体验后果而非仅听说教;关注孩子交友圈,"哥们义气"常是偏差行为诱因;发现转变迹象及时鼓励,强化正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