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旁观者举报:勇敢发声获表彰的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6-04-06 00:13|栏目: 少年与法 |浏览次数:

"我当时很害怕,但想到如果被欺负的是我,也希望有人站出来。"初二学生小华在表彰大会上发言时,台下响起热烈掌声。三个月前,他的一次勇敢举报,阻止了一场持续数月的校园欺凌。

 

小华是某中学初二(3)班学生。2025年9月,他发现同班同学小明连续一周被高年级学生围堵在厕所,被迫"借"零花钱。小明明显消瘦,上课走神,但不敢告诉老师。小华想起法治副校长上周讲的课:"校园欺凌不是玩笑,旁观者的沉默就是纵容。"

 

那天晚上,小华辗转难眠。他担心举报后被报复,又无法漠视同学的痛苦。第二天,他想起法治副校长说的"匿名举报渠道",用学校信箱投递了亲笔信,详细描述时间、地点、涉事学生特征。

 

学校接到举报后,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立即启动调查。德育处老师分别约谈涉事学生、受害者、目击者,确认存在言语威胁、财物勒索行为。学校对三名高年级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安排心理老师介入辅导,并加强课间巡查。

 

更让同学们意外的是,学校在升旗仪式上表彰小华:"他的勇敢,体现了法治精神,也是对我们每个人的保护。"小华获得"校园法治之星"称号,但姓名被隐去,避免不必要的关注。

 

"我不是英雄,只是做了该做的事。"小华说,法治副校长后来告诉他,《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学生也有责任及时报告。他的举报,既保护了小明,也让那三名学生及时止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

 

给同学的话:看到校园欺凌,不要害怕,不要沉默。记住三个"及时":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及时保留证据(时间、地点、人物),及时寻求心理支持。你的勇敢,可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给家长的建议: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如突然厌学、物品丢失、身体伤痕,可能是欺凌信号。告诉孩子,举报不是"打小报告",是保护自己和同学的法治行为。与学校保持沟通,了解欺凌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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