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充值,家长可追回

发布时间:2026-04-06 04:09|栏目: 典型案例 |浏览次数:
12岁的小明,趁着家长不注意,用家长的手机在某游戏平台充值了8000多元,用于购买游戏皮肤和道具。家长发现后,又急又气,立即联系游戏平台,要求退还充值款项,却被平台以“充值是自愿行为”为由拒绝。家长咨询律师后得知,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大额游戏充值行为,超出了其认知能力范围,且未得到家长的追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充值行为无效,平台应当退还充值款项。家长在律师的指导下,提交了小明的年龄证明、充值记录等证据,与平台反复沟通,最终平台同意全额退还8000多元充值款。这个故事提醒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监管,同时也明确,未成年人的不当充值行为,家长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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