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农村的农民工老周,跟着施工队在某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包工头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拖欠老周和其他工友的工资近半年,多次索要都被推诿。老周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偶然间得知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便带着工友们前往求助。法律援助律师了解情况后,帮助老周等人收集了考勤记录、工资欠条、工友证言等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包工头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老周等人的诉求,包工头在规定期限内结清了所有拖欠工资,老周和工友们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