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在某线上平台购买了一款宣称“正品保障”的护肤品,收到货后发现质地粗糙、防伪码无效,确认是假货后,商家却以“一经签收概不负责”为由拒绝退款。李女士没有冲动维权,而是保留了聊天记录、商品照片、防伪查询凭证等证据,向平台投诉未果后,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投诉材料,并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退一赔三。经过监管部门调解,商家最终承认售假行为,退还了李女士购物款,并支付了三倍赔偿金。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网购遇到假货不必忍气吞声,保留好证据,运用法律武器,就能有效维护自身的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