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好好工作,为什么要忍受这些?"小周在法律援助中心哭泣。她在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直属上司多次发送暧昧信息、不当肢体接触,她拒绝后遭调岗降薪。向公司HR投诉,被告知"没有证据,不要影响团队和谐"。
通过妇联转介,小周申请法律援助,当天受理,指派女律师小刘。小刘首先协助收集证据:骚扰信息截图、同事证言、调岗通知、心理咨询记录。然后,依据《民法典》第1010条,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提起性骚扰损害责任诉讼。
法院24小时内作出保护令:禁止上司骚扰、跟踪、接触小周;责令公司采取措施防止报复。诉讼中,小刘申请法院调取公司监控、HR投诉记录,证明公司未履行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阶段,公司意识到败诉风险,同意和解:上司调离并书面道歉,公司赔偿小周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工资差额3万元,并建立反性骚扰制度。小周辞职,找到新工作,她说:"法律援助让我知道,沉默不是选择,法律会保护勇敢的人。"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与流程
- 申请条件:妇女因职场性骚扰、家庭暴力、性别歧视等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
- 服务方式:优先指派女律师,保护隐私,提供心理疏导转介;快速响应,24小时内指派。
- 申请方式:到法律援助中心、拨打12348、通过妇联、工会、居委会转介。
-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骚扰证据(信息、录音、证人等),可事后补充,法律援助机构协助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