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其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一、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 1.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各领域全过程。 3.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立足中国国情,绝不照搬西方法治模式。 4.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5.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6.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7.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环节、各领域,形成整体合力。 8.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明确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针,提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质量和水平。 9.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既要推进国内法治建设,又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10.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 11.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重大意义 理论意义: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实践意义: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世界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法治现代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