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检察官刘雅琴:案例教学与警示教育的践行者

发布时间:2026-04-05 21:25|栏目: 业内动态 |浏览次数:

"这是一起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件,被告人因一时冲动,造成严重后果,被判刑入狱,前途尽毁……"学校报告厅里,未检检察官刘雅琴正在授课,大屏幕上播放着案例视频,台下学生神情凝重,深受触动。这是她的工作日常,作为一名从业八年的未检检察官,她始终奔走在"法治进校园"第一线。

 

刘雅琴毕业于政法大学,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检察院。八年前,她主动申请担任"法治进校园"讲师,因为她深知,检察官的身份具有独特权威性,案例教学具有强大警示力。八年来,她创新"真实案例+警示教育"模式,年均授课六十余场,覆盖师生家长八万余人次。

 

"检察官讲法治,要用好案例这个'活教材'。"刘雅琴精心挑选案例:选取真实发生的、与青少年相关的、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她讲解的"网络犯罪案例",警示学生远离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暴力;讲解的"性侵犯罪案例",教授学生识别危险、保护自己;讲解的"毒品犯罪案例",揭示毒品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每个案例都经过脱敏处理,既保护隐私,又保留警示效果。

 

为了让教育更深入,刘雅琴创设"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真实案件审理,感受司法威严。她推动建立的"模拟检察室",让学生扮演检察官,体验审查案件、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全过程。她还开设"检察官信箱",接收学生法律咨询和求助,及时回应关切。

 

去年,刘雅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教育感化,当事人认罪悔罪、积极改造,最终考上大学。她邀请这名学生回到母校,现身说法,讲述犯罪代价和改过经历,教育效果远超单纯说教。"刘检察官的课让我明白,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一失足成千古恨。"学生们纷纷表示。

 

"检察官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治的传播者。"刘雅琴深知,"法治进校园"责任重大。看到青少年敬畏法律、远离犯罪,她觉得所有付出都值得。

 

刘雅琴结束了一天的授课,走出校园。远处传来学生们的读书声,她知道,明天还有新的学校等待,而这份以司法权威守护青春的责任,她将继续坚守。


Copyright © 2026 法治中国建设网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6003523号-----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9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