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 “驴头” 卖 “马肉”行不行?驴肉火烧店老板获刑

发布时间:2026-10-22 10:33|栏目: 生活普法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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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出门逛街,都喜欢买一份驴肉火烧解馋。大家愿意为驴肉买单,看中的是它的口感,也接受它偏高的价格。可有一些黑心商家,打起了歪主意,用更便宜的马肉混进去,对外全都当成驴肉来卖。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店主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刘某与妻子(另行处理)在海宁合伙经营小吃店,主营驴肉火烧、驴板肠火烧等特色熟食。开店初期,刘某尚能坚守经营底线,采购正宗驴肉制作食品,慢慢积累起一批回头客。但驴肉采购成本较高,刘某逐渐动摇,动起了投机取巧的歪心思。自2024年4月起,刘某专门采购价格更低的马肉,和妻子一同加工,将马肉混入驴肉当中,对外统一宣称是驴肉制品,制作成驴肉火烧、驴板肠火烧售卖。直至被相关部门查获,二人以假充真销售涉案食品的总金额达19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万元。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万元。

  海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在食品生产、销售环节以假充真,将马肉冒充驴肉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1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结合刘某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很多食客心里都有一个误区:只要肉吃着没毒、吃了不拉肚子,商家换别的肉顶多算是坑人,算不上多大的事。这个案子正好给咱们普通人提个醒:舌尖上的造假,远远不止“吃亏上当”这么简单,里面藏着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坐牢的多层法律风险。

 商家挂羊头卖狗肉,咱们到底占不占理?

      很多人会觉得,马肉本身也是能吃的肉,没有毒素,商家只是换了原料,好像算不上严重问题。放到法律上来说,这个想法是不对的。咱们消费者花钱下单驴肉火烧,买卖双方达成的约定就是:吃到的食材是驴肉。商家悄悄换成马肉,就是典型的以假充真,直接侵犯了两项核心权利: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知情权就是商家必须如实告诉你,你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公平交易权就是你付了驴肉的价钱,就该拿到驴肉,不能花高价买低价替代品。

       对商家这边,法律也划了两道线。第一道是普通违法线,只要存在食材掺假、以假充真,市场监管部门就可以处罚。第二道就是刑事红线,只要这类掺假售卖的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案里店主刘某的销售金额有19万余元,已经踩中刑事红线,所以最终被法院判处刑罚。

       这里还要划一个重点:能不能吃、有没有毒,不是判断是否犯罪的标准。哪怕替换的食材本身无毒无害,只要用低价品种冒充高价品种对外售卖,金额达标,一样会被追责。

 外出就餐买到掺假食材,普通人照着这几步维权

       万一你在外吃饭、买熟食,怀疑商家给的食材货不对板,不用自认倒霉,下面这几步普通人都能直接上手操作,门槛很低。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优先保存支付记录、小票、外卖订单截图;保留剩下的食物,不要丢掉,多角度拍照录像,拍清楚店铺招牌、菜品样貌。如果后续需要检测,食物样本是最关键的凭证。不要只靠口头争执,没有证据的维权很难推进。

       第二步,当场和商家友好协商。可以直接提出诉求:退款,并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主张赔偿。食品欺诈场景下,消费者可以主张价款十倍赔偿,如果十倍算下来金额不足一千元,可以按一千元主张。当然协商不成也不用争吵,咱们还有官方渠道。

        第三步,拨打12315热线或者在全国12315小程序提交投诉。提交的时候写清楚店铺名称、地址、消费时间、事情经过,附上前面保存好的图片、订单凭证。市场监管部门会介入核查,对商家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如果线索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监管部门也会移交公安。

       第四步,协商、投诉之后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还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走小额诉讼途径起诉维权。这类消费纠纷诉讼成本不高,适合维护小额消费权益。

       这起案件给食客和小吃店主两边都敲了警钟。对食客来说,遇到标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特色肉制品,多留个心眼;一旦怀疑食材造假,记得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对经营餐饮的老板来说,食材是什么就得卖什么,不要抱着“只是换个肉、没人查”的侥幸心理,金额积累起来,民事赔偿、罚款、刑事追责都会找上门。

       如果大家遇到消费纠纷、法律疑问,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免费咨询公益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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