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基于《奶奶去世不批丧假逼离职案》(来源:江苏法治报等公开报道)整理。在快节奏的职场中,亲人的离世本就令人悲痛,劳动者依法申请丧假是处理丧事、寄托哀思的正当权利。然而,现实中仍有用人单位视法律规定于不顾,以不近人情的方式侵犯劳动者权益。今天这起真实案例,讲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江苏一名女子因奶奶去世申请丧假,不仅被公司拒绝,还反遭逼迫离职。法院最终给出了怎样的说法?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又该如何应对?
2023年初,在江苏某公司工作的李女士遭遇了人生中一个沉重的打击——将她从小带大的奶奶因病去世。接到噩耗后,李女士强忍悲痛,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口头申请丧假,说明了奶奶去世的情况,请求批假回家料理后事。
公司方面却给出了一个让李女士难以接受的答复:奶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能享受法定丧假,如果坚持要回去,只能按事假处理,而且那几天工作排班紧张,事假也不批准。
丧事不等人。面对公司的强硬态度,李女士无奈之下只能先赶回老家,含泪送别了奶奶。办完丧事回到工作岗位后,等待她的却不是理解和慰问,而是公司人事部门的约谈。公司明确告知她:由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已构成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她立刻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李女士当场表示无法接受,双方陷入僵局。此后,公司不仅停发了她的工资,还拒绝为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李女士在查阅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时,更发现了一个令她愤怒的问题——公司长期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她的社保账户出现了数月的断缴记录。
面对公司步步紧逼的违法操作,李女士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她收集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与公司沟通的录音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及补缴社保。
这起案件传开后,许多职场人心里都冒出了两个最直接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恰恰戳中了大多数人长期以来在劳动法认知上的模糊地带。
第一个疑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到底有没有法定丧假?
在相当多人的印象里,丧假好像只适用于父母、配偶、子女。公司也正是抓住这个“常识盲区”,理直气壮地拒绝批假。但真的是这样吗?如果爷爷奶奶不属于法定丧假范围,李女士的擅自离岗是不是真的就构成了旷工?
第二个疑问:公司不主动开除,而是逼员工自己提离职,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吗?
很多用人单位都有一个“小算盘”:不直接发解除通知,而是通过停发工资、不安排工作、施加压力等方式,逼员工自己说“不干了”。这种做法在职场中并不少见,似乎是规避支付赔偿金的“捷径”。但法律对此有没有明确的认定规则?

针对上述两个核心疑问,本案的裁判结果给出了清晰的回答,也为普通劳动者划出了明确的权利边界。
关于第一个疑问:祖父母去世属于法定丧假范围,公司拒批违法。
这是本案最大的认知纠偏点。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该规定同时明确,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或者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关键点来了:上述规定虽然只明确列举了父母、配偶、子女,但在后续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解释和地方性规定中,已将祖父母、外祖父母纳入丧假适用范围的,同样有效。江苏省相关劳动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职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可参照直系亲属死亡的规定给予丧假。本案审理法院正是依据这一规定,认定公司拒绝批准李女士的丧假申请是不合法的。李女士因奶奶去世请假回家料理丧事,不属于擅自离岗,不能认定为旷工。
关于第二个疑问:“逼迫自动离职”本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以为“不主动开除就不用赔钱”的想法,在法律面前行不通。李女士并未主动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以“不请假”为由要求她办理自动离职,并在其拒绝后停发工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定性为“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李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同时,对于公司欠缴社保的问题,法院责令其限期补缴。这一裁判结果彻底击碎了某些用人单位“逼员工自动离职就不用赔”的幻想。

这起案件给每一位职场人敲响了三记警钟,也提供了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落地的应对方案。
第一,心里要有本“权利账”:法定丧假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是本案最直接的避坑知识点。你不需要记法条编号,但需要记住:你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法定丧假;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按照现行规定同样享有法定丧假。如果公司以“只有父母才算”为由拒绝,可以直接告知相关规定的存在,必要时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求助。这个权利,法律给你撑腰。
第二,面对“逼你自离”,不要口头辞职,要拿书面凭证。
这是保护自己最关键的一步。用人单位如果停发工资、不安排工作、口头要求你别来上班了,你需要做的是:向公司正式发出书面异议,明确表示“本人从未提出离职申请,要求公司恢复工作安排并支付工资”,并保留快递单或邮件截图。千万不要在愤怒之下随口说“我不干了”,这一句话到了仲裁庭上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没有主动辞职,公司的“逼离”行为就难以逃脱违法解除的法律定性。
第三,维权要留三样东西:打卡记录、工资流水、沟通记录。
本案李女士之所以能顺利维权,关键在于她手里有证据。给你的具体行动提示:每天截图或拍照保存考勤打卡记录,每月下载保存工资银行流水单,与公司任何关于请假、辞退等问题的沟通,尽量使用微信文字或邮件,避免纯口头交流。如果只能当面谈话,打开手机录音功能并不违法——这属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取证行为,但注意录音中不要故意引诱对方说对自己有利的话,客观记录即可。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亲人离世本就是人生至暗时刻,别让违法的公司再往伤口上撒盐。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权利被侵犯时怎么取证、怎么应对,这就是“全民普法”落到实处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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