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通过,长城保护新规落地

发布时间:2026-06-25 17:48|栏目: 法治指引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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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山西人大审议通过〈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 筑牢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保护网络》(来源:人民日报,2026-06-11)整理。

山西作为长城资源大省,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历代长城总长1401.23千米,占全国长城遗址遗存的9.74%,遗存分布广、跨行政区域特征明显,此前长期存在交界地带管护真空、责任划分不清、基层保护力量不足、科技手段应用不充分、保护与利用衔接规则缺失等痛点。本次《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审议通过,是针对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小切口”专项地方立法样本,对同类资源省份的立法实践具有参考价值,也为文保、文旅、建工等领域的法律实务与学术研究提供了新的一手文本。

一、立法项目概况

本次立法载体为《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属山西省文物保护领域专项省级地方性法规,由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共六章四十七条,定于2026年7月5日正式施行。立法类型为针对特定文化遗产的新定专项法规,未提及对既有旧版条例的修订或废止安排。

立法启动的背景直接锚定山西长城保护的现存短板:尽管近年山西已对一批长城重要点段完成维护、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但线性跨域特征带来的责任模糊、保护员队伍保障不足、数字化监测缺位、文旅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缺乏明确规则等问题仍未解决。条例的预期目标为构建“权责清晰、多元协同、人防技防结合、保用有序”的长城保护制度体系,同时对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的建设需求,把长城保护从“零散管护”推向“制度闭环”。

二、立法进程时间线

当前所处立法阶段:已表决通过,待正式施行

公开渠道暂未披露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的详细节点,目前已明确的法定节点为:

  1. 2026年6月,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


  2. 条例明确施行日期为2026年7月5日,截至发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官网暂未公布条例全文、配套实施细则及官方解读文本,专业受众可待官方渠道释出后查阅完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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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内容与公开焦点

核心制度调整

条例的制度设计完全围绕山西长城的痛点展开,核心调整集中在四方面:

  1. 责任体系法定化: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四级责任划分——县级以上政府主体责任、文物部门监管责任、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责任、基层属地责任,把“谁来管、管什么”的模糊地带钉死,避免跨域、跨界地带出现“多头管都不管”的情况。


  2. 跨域管护机制创新:针对长城作为线性文化遗产跨行政区域的核心痛点,专门设立“省际协同保护+省内联席会议”双重机制,直接破解交界地带管护真空、责任不清的共性问题,是本次立法最具辨识度的亮点,也为其他线性文化遗产(如大运河、黄河文化带)的跨域管护提供了地方样本。


  3. 人防+技防结合的保护网络构建:人防端,将长城保护员制度以法规形式固化,明确要求为保护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参照公益性岗位或结合当地实际发放补助,解决基层保护员无保障、留不住的顽疾;技防端,要求建设全省长城资源数字化平台,运用遥感卫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长城本体、周边环境、管理情况、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覆盖田野文保“看不住、盯不全”的短板。


  4. 保用规则明确化:规定长城的研究、利用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不得为开发牺牲文物本体安全,同时明确对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要求,支持挖掘长城文化价值、开展公众传播。


公开焦点

本次立法公开信息未披露重大争议点,立法实务界、文保行业与文化遗产法学界的核心关注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省际+省内”双重跨域协同的权责划分规则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能否推广至其他省份的线性遗产立法;二是长城保护员的保障条款如何落地,能否延伸至其他田野文保岗位;三是数字化监测的数据采集、使用、存储规则,如何在文物安全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平衡。

四、潜在影响前瞻

本次条例的出台影响主要集中在三类专业受众的相关工作中:

  1. 对立法实务工作者:条例的跨域协同机制、基层文保岗位保障条款,可作为其他拥有线性文化遗产省份开展专项立法的参考样本,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征集文物保护类立法意见时,可对照本次条例的权责划分逻辑优化本地草案;山西省内各市县后续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时,需对照条例明确的四级责任清单细化属地管护规则,避免与上位法规冲突。


  2. 对职业法律群体(律师、法务、合规官):2026年7月5日起,山西省内涉及长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文旅开发项目,需符合条例规定的保护前置要求,文旅、建工行业的法务及承办此类业务的律师,需将条例纳入合规审查、法律服务方案的更新依据,重点核查项目是否触及长城本体及生态红线、是否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条例的罚则部分公开报道暂未披露,专业群体可待法规正式全文公布后第一时间梳理违规责任边界。


  3. 对法学研究群体:条例属于典型的“小切口”地方专项立法,未沿用大而全的综合文物保护条例立法模式,聚焦单一类遗产的具体痛点,可作为立法学、文化遗产法领域的研究样本,研究方向可聚焦“线性文化遗产地方立法的协同机制构造”“田野文保岗位保障的法规表达”“文保领域技防应用的规范边界”等细分议题,条例正式施行后可结合落地效果开展实证研究。



内容合规声明:本文基于《山西人大审议通过〈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 筑牢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保护网络》(来源:人民日报,2026-06-11)整理撰写,所有涉及的法律规范、机构名称、政策表述均经核对确认现行有效。如有引用不当或信息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法治中国建设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法治资讯,欢迎监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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