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与美丽中国建设部署要求,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等19家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专项通知,系统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各项工作,将法典学习宣传纳入“九五”普法重点任务,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迈入系统化、常态化、深度化新阶段。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制度遵循,深入学习贯彻法典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中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实践课题。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兴则治理兴。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法治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此次19部门联合部署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立足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全局,兼具深刻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与时代意义,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键法治举措。
从政治维度来看,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是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必然要求。法典全面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融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体现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常态化开展法典学习宣传,能够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从法治维度来看,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施行,补齐了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法治体系短板,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治制度体系,破解了以往生态环境立法碎片化、衔接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依法治国在生态领域的制度根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升级。
从实践维度来看,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攻坚深化阶段,面临发展与保护统筹协调的多重考验。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典学习宣传,能够有效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素养,规范各类主体生态环境行为,以法治刚性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此次专项通知精准明确了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的核心方向、学习重点和工作准则,要求各级各部门贯通理论、结合实践、精准阐释,全面把握法典的理论逻辑、实践基础与时代价值,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守思想引领,锚定根本学习遵循。通知明确要求,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度贯通,杜绝孤立式、碎片化学习。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一部法律规范汇编,更是党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制度结晶,所有学习宣传工作必须紧扣两大重要思想核心内涵,确保理论学习不跑偏、政策落实不走样。
二是认清时代定位,把握法典重大价值。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典,在我国法治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不同于单一领域环境立法,法典立足全局、系统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规则,统筹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发展等多重目标,精准回应了新时代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时代命题,为各级开展生态治理、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提供了统一的法治准则。
三是树牢核心理念,凝聚全民法治共识。学习宣传工作的核心目标,是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全方位普法宣传,破除重发展、轻保护的片面认知,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边界、责任义务,明晰发展与保护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生态法治氛围。
立足法治中国建设和生态治理工作实际,此次通知明确了系统化、常态化、精准化的贯彻落实路径,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推动法典精神从理论学习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重点落实四项核心任务。
一是依托关键节点,开展精准宣传解读。充分用好8月15日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重要时间窗口,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各级主流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推出权威报道、专家访谈、深度解读文章,精准阐释法典条款内容与实践要求;各级法治宣传阵地、政务服务平台、基层宣教载体要同步发力,线上线下联动开展立体化宣传,扩大法典宣传覆盖面、知晓度、影响力。
二是深化全域普法,推进普法全覆盖渗透。严格落实普法“五进”要求,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新兴领域、进网络,实现普法全域覆盖、精准触达。聚焦重点群体精准施教,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研学、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行业从业人员合规宣讲,分类分层开展针对性普法,夯实不同群体的生态法治基础。
三是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普法实践形式。顺应新时代普法工作规律,摒弃形式化、单一化宣传模式,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新媒体宣传形式,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深化生态法治理论学术研究,依托智库资源开展法典理论阐释与实践研究;精心开展对外法治宣传,讲好中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展现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制度优势与实践成效。
四是融入法治实践,强化制度落地效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教育全面融入生态执法、司法审判、监管服务、纠纷化解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日常执法办案、专项督查、行业监管中同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市场主体、基层群众在具体法治实践中直观感受法典权威,推动法治宣传与治理实践深度融合、一体推进。
为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落地见效、取得实效,通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和纪律要求,通过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务实增效,全面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首先,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织日常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讲、带头贯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学习宣传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其次,强化统筹协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统筹协调,将法典学习宣传全面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总体工作布局,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司法、生态环境、教育、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合宣传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最后,坚持务实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减负增效。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聚焦学习实效、突出实践导向,杜绝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化做法,不搞层层加码、不增加基层不必要负担。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成效自查自纠,及时优化宣传方式、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把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法治建设、提升生态治理效能的实际成效。
法治护航生态,实干成就未来。下一步,各级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及广大法治工作者要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精准把握法治内涵、严格落实法治要求、积极践行法治责任,以高质量生态法治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持续开创法治中国与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点击查看法治中国建设网对应栏目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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