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监督解开群众"心结"与"法结"

发布时间:2026-04-05 22:26|栏目: 检察为民 |浏览次数:

"补偿款到位了,房子也保住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签完和解协议,陈大爷激动地向检察官道谢。这起持续两年的征地补偿行政争议,在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陈大爷的房屋在征地范围内,因对补偿标准不满,一直未签协议,随后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败诉。他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时,情绪激烈,扬言要继续上访。

 

行政检察官审查后发现,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陈大爷的诉求也有一定合理性——其房屋年代久远,确有特殊历史因素,按普通标准补偿确实偏低。"行政争议化解不能机械司法,要找准利益平衡点。"

 

检察官深入走访调查,调取历史档案,咨询评估专家,确认房屋特殊价值。随后组织双方调解,向行政机关释明合理行政原则,向陈大爷解释法律政策,经过五轮磋商,最终达成和解:行政机关按特殊标准补偿,陈大爷主动撤诉。

 

"我们追求的是案结事了,而不是程序空转。"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建立"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咨询、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对行政争议案件一律开展实质性化解,去年共化解案件34件,化解率达78%。

 

他们聚焦征地拆迁、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民生领域,建立行政争议台账,逐案分析成因、评估化解可能。对合法合理诉求,督促行政机关纠正;对不合理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对因案致困者,同步开展司法救助。

 

"化解行政争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机制创新,该院推动行政争议从"程序结案"向"实质解纷"转变,既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依法行政,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Copyright © 2026 法治中国建设网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6003523号-----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9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