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利用交通规则设局碰瓷骗保 五人团伙获刑

发布时间:2026-10-17 11:34|栏目: 案例普法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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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道路通行中,“转弯让直行”是保障路口通行秩序的基础交通规则,原本用来厘清事故责任、减少道路纠纷。可在不法分子眼中,这条交通规则却变成了用来精心布局、骗取保险理赔金的牟利工具。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团伙碰瓷诈骗案件,五名被告人利用路口路权规则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最终全部被法院以诈骗罪定罪判刑。这起案件隐蔽性强,很多普通车主极易落入圈套,是非常典型的道路普法案例,法治中国建设网结合案件细节,为广大驾驶人拆解碰瓷套路,划清法律红线。

 一、还原完整案情

        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蔡某、李某、陈某、龚某、赵某五人提前商议、分工协作,组成碰瓷团伙,长期蹲守在城市十字路口、小区出入口等车辆转弯、变道多发的路段寻找作案目标。团伙作案有着固定套路:专门挑选准备转弯或者变道的私家车作为目标车辆。当目标车辆启动转弯、变道操作时,团伙内负责驾车的人员便立刻加速直行贴近目标车辆,主动冲撞,人为制造轻微的车辆碰撞事故。从表面上看,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两车剐蹭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之后,团伙成员刻意隐瞒主动撞车、故意制造事故的全部真相。他们抓住很多普通车主不熟悉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害怕麻烦、想要尽快私了解决的心理,配合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把人为制造的事故包装成正常的道路意外,固定“直行车辆无责、转弯车辆全责”的虚假责任认定。拿到责任认定书之后,团伙成员继续实施下一步诈骗行为,虚报、夸大车辆维修费用,拿着虚假的维修单据,向受害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取保险理赔款项。

        经过法院核查,团伙主犯蔡某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李某、陈某、龚某涉案金额均为10万余元;赵某涉案金额3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完毕后,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对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同时并处相应罚金。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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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炼大众最关心的法律焦点

疑问一:明明是有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通事故,为什么碰瓷团伙最终定的是诈骗罪,而不是保险诈骗罪?

       很多车主看到这个案件会产生疑惑,嫌疑人直接从保险公司拿到理赔金,为什么不是保险诈骗,而是诈骗罪?这也是本案最容易混淆的法律认知盲区。

疑问二:“转弯让直行”是法定通行规则,车主遇到路口剐蹭,是不是就一定要认全责?遇到疑似碰瓷,车主该如何自保?

        不少驾驶人的固有认知是只要转弯时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转弯方一定全责。碰瓷团伙正是抓住这个认知误区作案。很多车主遇到事故之后,在压力之下匆忙认责,事后才发现遭遇碰瓷,损失难以追回。

 三、法治点评

       针对第一个核心疑问,结合本案案情通俗解读。保险诈骗罪,一般限定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利用保险合同,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事故骗取保险金。而本案当中,碰瓷团伙并不是案涉车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团伙通过故意制造事故、隐瞒真相,让受害车主承担事故全责,再利用受害车主的保险关系向保险公司骗取理赔款。

       团伙核心行为是虚构交通事故事实,欺骗保险公司交出财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法院认定,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其中蔡某、李某、陈某、龚某涉案金额属于数额巨大,赵某涉案金额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第二个疑问,需要厘清:交通规则上的路权划分,建立在事故属于意外交通事故的前提之上。如果碰撞是一方故意制造,那么“转弯让直行”的责任规则就不再适用。故意撞车制造事故,本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按照普通交通事故划分责任。

        碰瓷团伙就是利用大众对交通法规的片面理解,制造虚假事故,借助事故认定书的外壳,掩盖诈骗犯罪的实质。法官也在案件提醒中提到,这类新型碰瓷迷惑性极强,从现场外观来看,和普通剐蹭几乎没有差别,普通驾驶人很难第一时间分辨真伪。

 四、警钟长鸣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日常行车过程中,一定要做好防范,守住行为边界,遇到类似情况按规范处置。

        第一,行车全程保持行车记录仪正常工作,高清记录车辆前方、侧方路况。行车视频是识别碰瓷行为最核心证据,发生碰撞之后,不要急于口头认责,不要私下转账赔付。先保护现场,拍摄完整现场照片,包含两车位置、刹车痕迹、车辆损伤、周边监控摄像头。

        第二,遇到事故保持冷静,一旦发现对方行为反常,比如主动催促快速结案、拒绝等待交警到场、快速提出私了索赔,要高度警惕碰瓷嫌疑,第一时间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勘查,完整陈述事发全过程,提交视频证据,交由公安机关核查事故真伪,不要为了省事选择私下赔钱。

       第三,车主不要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盲目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结合全部证据综合判断,不能仅凭“转弯让直行”这一条规则直接判定全责。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加速撞上来制造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会完全不同。

       第四,对于保险行业而言,保险公司应当持续完善理赔核查机制,利用大数据对同类高频、轻微路口剐蹭理赔案件筛查研判,对短期内多次发生同类事故的理赔申请人重点核查,及时识别碰瓷诈骗团伙,堵住理赔漏洞,守护保险资金安全,维护正常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法治中国建设网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动歪心思企图利用交通规则、事故理赔漏洞骗取钱财,看似巧妙的“钻空子”,本质属于刑事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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