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证监会《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

发布时间:2026-10-30 10:23|栏目: 新规科普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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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陈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持股股东,前段时间他和一致行动人商量,打算通过几个亲友账户分批卖出股票,想绕开减持时间、数量的限制,少受监管约束。放在过去,这类“马甲账户绕道减持”的认定、处罚尺度存在一定弹性,同类案件处罚结果容易出现差异;而从2026年12月1日起,随着证监会《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正式施行,这类规避监管的操作将被穿透识别,处罚标准也有了统一清晰的标尺。很多大股东、董监高、中小投资者都关心:新规到底改了什么?哪些减持行为会踩红线?自己该怎么调整操作,守住合规底线。

 核心修改:新旧规则对比梳理

        在这份一共十八条的新规出台之前,《证券法》仅笼统规定违规转让证券可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罚款,处罚区间很宽,不同案件之间裁量尺度不容易统一,也缺少对绕道减持、代持、一致行动人责任的细化认定标准。本次新规没有增设新的违法类型,也没有突破上位法的罚款区间,而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做精细化拆分,核心变化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行为分类由笼统到细分。原来只统称违规转让证券,新规把五花八门的违规减持行为划分为四类:一是在限售期内违规转让证券;二是持有期限、卖出时间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卖出数量、信息披露不合规;四是收购环节不按要求暂停交易、违规卖出股票。不同类型的违规,对应差异化的处罚梯度,危害越高,处罚比例越高。

       第二,裁量标准由模糊到量化。原来缺少统一的判定指标,新规采用违规转让比例+转让金额双指标划定从轻、一般、从重三档。违规转让比例不足总股本2%,或是金额不足4000万元,适用从轻档;违规比例达到总股本5%以上,同时金额5亿元以上,适用从重档;其余情形归入一般处罚档。同时配套十余种从轻、从重情节,真正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减少类案不同罚。

       第三,认定逻辑由表面到穿透。过去部分主体借助代持、分仓、马甲账户等方式变相减持,监管识别和追责难度较大。新规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封堵绕道减持的漏洞,只要一致行动人存在共同违法,或者相关主体明知违规仍参与转让、存在主观过错,都可以被认定为违法主体,一并追责。

        第四,竞合处罚规则进一步明确。如果一笔卖出行为,同时触发违规转让证券和信息披露两项违法,不再简单合并或者择一重处罚,新规明确两种行为属于独立违法,需要分别依据对应法条认定、分开处罚。

        简单概括就是:原来只知道违规减持会被罚,现在清晰知道哪一类违规、多大规模、什么情节,大概会在哪个区间处罚,哪些隐藏的代持、分仓操作一样会被追责。

 影响解读:分人群明确切身影响

 第一类: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这是新规约束最直接的群体。这类主体本身减持就受到限售期、减持比例、预披露等多重约束。新规落地之后,他们不能再抱有“换账户、找他人代持就能规避监管”的侥幸心理。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责任边界被明确,一旦其中部分人违规减持,有过错的其他一致行动人也可能被追责。同时处罚梯度量化,大额、高比例违规减持的处罚力度会明显加重,合规成本显著上升,后续减持计划必须提前做好方案,严格遵守时间、数量、披露要求。

 第二类:收购方、举牌主体

        对于开展上市公司收购、举牌的主体,新规重点规范收购期间违规卖出、不按规定暂停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的处罚模式和普通减持不一样,可以采用倍数罚或者定额罚,情节严重的罚款上限更高。收购主体在交易窗口期内,必须严格盯紧交易限制,不能在收购流程中随意卖出标的股票。

 第三类: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一般不涉及大额减持,但新规带来的利好十分明确。统一、透明的处罚标尺,会压缩违规减持的空间,减少大股东突击减持、隐蔽减持对股价带来的冲击,维护二级市场交易秩序。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更清晰识别违规减持行为,在发现相关线索时,掌握基础的违法判定逻辑,便于向监管部门反馈线索。

 第四类:券商、投行、法务、基层普法工作人员

        新规给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清晰的合规审查指引,在协助股东制定减持方案、做信息披露时,对照四类情形提前排查风险。对于普法从业者,量化的裁量标准、清晰的行为分类,也方便转化为通俗普法素材,面向企业股东、资本市场从业者开展法治科普。

 行动提示:明确需要调整的行为、需要办理的事项

        第一,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一致行动人。在制定减持计划前,先对照四类违规情形自查,确认限售期、卖出时间、单日卖出数量、预披露要求全部满足;不要委托他人代持、拆分多个账户规避监管,不要和其他一致行动人私下安排绕道减持;留存沟通记录、交易方案,做好内部合规留痕。如果已经有正在推进的减持计划,要在新规正式实施前复核方案,存在瑕疵的及时调整,避免12月1日之后触发从严裁量标准。

       第二,收购方、举牌机构。在收购协议、交易时间表中单独标注交易禁止窗口期,建立内部交易隔离机制,安排专人监控账户交易;在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节点,同步核查是否存在暂停交易的强制要求,避免一边推进收购一边违规卖出。

        第三,券商、证券服务机构。把新规四类违规情形、裁量指标嵌入减持合规审核清单,在客户咨询减持业务时,主动提示穿透监管的风险,告知代持、马甲账户的法律后果;做好内部业务培训,统一审核口径。

        第四,普通投资者。日常交易不用改变正常操作,但可以多留意上市公司减持公告,遇到明显异常、疑似隐蔽减持的情形,保留公告、交易记录等证据,通过监管渠道提交线索;理性看待减持信息,理解新规是为了稳定市场预期,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第五,普法工作者。可以把新规的“四类行为、三档裁量、穿透监管”作为核心要点,面向辖区上市公司、园区企业开展普法宣讲,用通俗案例解释清楚什么是绕道减持、一致行动人责任,降低企业合规踩坑概率。

        资本市场的法治监管不是限制正常的股权流通,而是划定清晰的红线,让合规减持成为常态,让违规减持付出确定代价。这套新规落地之后,监管的可预期性更强,市场各方都可以在明确的规则之下开展交易,兼顾股权正常流转需求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内容合规声明:本文基于《中国证监会公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一把尺子量到底”提高类案裁量透明度》(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整理撰写,如有引用不当或信息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法治中国建设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法治资讯,欢迎监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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