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白银市平川区居民王女士与丈夫李先生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但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发现婚姻登记档案存在“双重记录”——系统显示两人竟有两次婚姻登记记录,时间相差三年。经核查,问题源于2012年民政系统信息化升级时数据迁移错误,导致王女士与李先生的首次婚姻登记未被及时注销。
这一错误直接影响了双方财产分割:李先生主张按第二次登记时间计算共同财产范围,而王女士认为首次登记后的财产积累也应纳入分割。双方争执不下,王女士遂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首次婚姻登记无效。

双方核心争议聚焦于两点:一是婚姻登记错误是否影响离婚效力?二是如何界定共同财产分割的时间节点?王女士认为民政部门的数据错误导致其权益受损,应承担行政责任;李先生则主张婚姻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应以现有登记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及《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若存在程序违法或事实错误,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白银中院与民政局启动《工作交流会商办法》规定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通过“法院+民政”联合调查,查明首次婚姻登记确因系统升级导致数据冗余。
法院认为,婚姻登记的效力应以实际婚姻关系存续为基础,数据错误不影响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事实状态。最终,法院作出行政调解书,确认首次婚姻登记存在程序瑕疵,民政部门同步完成数据修正,双方依据实际婚姻存续时间完成财产分割,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家庭关系的情感属性。
定期核查婚姻登记信息:建议已婚人士每年通过“甘快办”等政务平台核查婚姻登记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更正,避免“数据错误”演变为“权利陷阱”。
善用“法院+民政”协作机制:遇到婚姻登记纠纷时,可主动申请启动会商程序,通过司法确认、行政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降低维权成本。
重视财产分割的“时间锚点”: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婚姻关系存续的起止时间,并附上婚姻登记信息截图作为证据,避免因数据误差导致财产分割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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