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基于《人为制造"稳赚不赔"假象 5.6万人卷入"酒水竞拍"传销骗局》(来源:正义网)整理。当下网络传销不断改头换面,从传统"保健品会销"升级为"电商竞拍""虚拟积分"等新形态,普通民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体极易在熟人推荐下放松警惕。本文通过还原这起涉及5.6万余人的真实案件,帮助读者看清传销犯罪的底层逻辑,守住钱袋子。
一、案发经过:还原完整案情
2024年6月,家住江苏徐州的闻女士迎来了朋友陈某的登门拜访。61岁的闻女士平日靠打零工维生,对"轻松赚钱"的话题格外敏感。陈某向她展示了一款名为"易得商城"的App,声称"每天9点到11点开抢酒水,拍下两三天就涨价,转卖就能赚钱",还晒出了自己几个月赚5000元的收益记录。
在陈某手把手教学下,闻女士了解到这个平台的"生意经":想参与竞拍,必须先向上线购买积分,1元1个积分,普通场最低50个积分,酒越贵需要的积分越多。积分既是入场券,也可以用来交易。闻女士起初犹豫:"这酒我都没听说过,万一卖不出去怎么办?"但在陈某反复劝说下,她抢购了一瓶1200元的"岱山湖"白酒。两天后,这款白酒果然涨了50元,闻女士挂单转卖迅速成交。尝到甜头的她彻底放下了戒备。
2024年7月,陈某带闻女士来到市区门店。店里放着几瓶"岱山湖"白酒,来的人都在听课。店长宣讲自己手下五六十个下线,光靠会员拍单的积分佣金每天就能赚几百元。闻女士当场拉来四五个亲戚注册,升级为代理。代理可参与高端场竞拍,最低需200个积分入场,收益可达7%至10%。闻女士补购积分参与高端场,靠着竞拍差价、积分佣金、转卖积分,每月能赚四五百元。
然而,这场"财富梦"在2024年11月戛然而止。闻女士想转卖白酒、兑换积分时,发现App无法登录。她急忙联系陈某,对方也慌了。两人赶到门店,只见门上贴着封条。联系民警后,闻女士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卷入了传销。因为代理级别低,她和陈某都未受到刑事处罚,但她投入的500多个积分、3000元未收回的酒钱全打了水漂。
警方侦查发现,这是一个以安徽合肥人戴某为首的网络传销组织。戴某初中毕业后曾加入传销组织被洗脑,组织崩盘后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却萌生了自己搭建平台的念头。2024年初,他结识有传销经历的苏某,二人商定以"酒水拍卖"为幌子,搭建"易得商城"App,注册"岱山湖"公司,采购无标识白酒定制包装。他们设计双重盈利模式:以"酒水自动涨价"为诱饵收取50至200个积分作为竞拍手续费;推出"拉人给佣金"机制,激励会员发展新人。正四处找工作的周某被吸引,主动加入成为合伙人。
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戴某掌控积分发放与利益分配,苏某、周某负责宣传及团队管理。他们将会员分为五级,级别越高抽成比例越高,老会员拉的人越多,动态收益越多。为扩大影响,团伙在多省市开设线下店铺作为宣讲据点,同时录制视频线上推广。平台会员呈爆炸式增长,平均每月增加1万余人,截至2024年11月,有效会员达5.6万余人,上下线最高层级达26层,资金流转量上亿元。
2025年3月3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查明,戴某在全国各地开设的实体店铺主要用于宣传App,并无实际酒水经营业务,酒水只是"道具产品"。所谓"自动涨价"完全是戴某安排员工在后台人为操控,拍下48至72小时后上调3.5%至5%,积分则是后台直接生成的虚拟数字,没有任何成本。
审查中,办案检察官逐人逐卡梳理资金流水,查明戴某收取传销资金5000余万元,周某收取3000余万元,苏某收取900余万元。此外,办案检察官发现戴某被扣押的140余万元现金来自周某,而周某让范某帮助收取传销资金并多次取现合计500余万元。2025年9月4日,范某被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0月22日,泉山区检察院对戴某等3人及范某依法并案提起公诉。
2026年3月,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戴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被扣押的1500余万元赃款均依法予以追缴。
二、核心疑问:提炼大众最关心的法律焦点
看完这起案件,普通读者心里通常会冒出两个最迫切的问题:
第一,"买酒涨价、转卖赚钱、拉人提成"这套模式,看起来跟正常电商促销差不多,为什么法律上定性为传销而不是普通经营?
第二,闻女士作为受害者,她投入的几千元为什么拿不回来?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这两个问题正是本案最关键的普法价值所在,也是大多数人最容易踩坑的认知盲区。
三、法治点评:拆解本案的法律逻辑

针对第一个疑问,判断一个平台是不是传销,不能只看它有没有商品、有没有App,而要看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核心特征。办案检察官正是从四个维度锁定了本案的传销本质:
一是设置入门门槛。 参与者必须花钱向上线购买积分,才能获得竞拍资格。普通场50个积分、高端场200个积分,这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而是变相收取"入门费"。没有这笔支出,根本进不了这个"生意圈"。
二是形成层级结构。 平台将会员分为五级,上下线关系分明,最高层级达26层,总人数5.6万余人。这种金字塔式架构,决定了顶层人员必须不断吸收底层人员加入,才能维持运转。
三是收益来源是拉人头而非商品利润。 会员赚的钱不是来自酒水销售的合理利润,而是来自下线购买积分的手续费、竞拍抽成以及发展新人的佣金。老会员拉的人越多,级别越高,动态收益越多。这种"人头费"模式是传销的典型标志。
四是商品只是道具。 "岱山湖"白酒是无标识的定制产品,实体店铺根本不卖酒,只用来上课洗脑。酒水的"涨价"是后台人为操控的虚假数字,积分是后台随意生成的虚拟符号。整个平台没有任何真实经营活动,收益完全来源于后续参与者投入的资金,这正是"庞氏骗局"的底层逻辑。
针对第二个疑问,传销资金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与传销活动投入的款项属于非法资金,依法不予发还。闻女士虽然是被骗的受害者,但她购买积分、竞拍酒水的行为本身属于参与传销活动,因此她账户里的积分和未收回的酒钱无法通过追赃程序返还给她。法律打击的是传销组织者,同时对参与者也有明确的否定性评价,目的是彻底切断传销活动的资金链条,防止"谁参与谁有理"的错觉。
此外,范某明知周某从事传销活动,仍提供银行卡并多次帮忙取现5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提醒公众:不仅组织传销要坐牢,帮助传销团伙转移资金同样涉嫌犯罪。
四、警钟长鸣:给出普通人的避坑指引

这起案件给普通民众,尤其是中老年朋友和待业人员敲响了沉重的警钟。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商业模式",请牢牢记住以下行为边界:
第一,凡是宣称"稳赚不赔""躺赚"的项目,直接拉黑。 任何真实的商业活动都有风险,承诺保本高收益的,100%是骗局。本案中"酒水自动涨价"就是人为制造的假象,目的是让你相信"没有风险"。
第二,遇到"买资格+拉人头"模式,立刻远离。 无论包装成"竞拍""团购"还是"区块链",只要需要你先花钱买入门资格,并且鼓励你发展下线拿提成,就是传销的变种。不要幻想"我只参与不拉人就没问题",只要你买了积分、入了场,就已经成为传销网络的一部分。
第三,对熟人推荐保持理性。 本案中闻女士正是出于对朋友陈某的信任才一步步深陷。亲友推荐不代表项目合法,反而因为熟人背书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遇到"发财机会",先跟家人商量,或者拨打12315、110咨询,不要独自做决定。
第四,发现异常及时止损报警。 如果平台出现无法登录、提现困难、频繁更换收款账户等情况,不要抱有"再等等就能回本"的幻想,应立即停止投入并报警。越早报警,警方越有可能冻结涉案资金,减少更多人的损失。
第五,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跑分""取现"帮忙。 本案中范某只是帮忙取现,就被追究刑事责任。出租出借银行卡、帮他人转账取现,即使对方声称是"正常生意",也可能让你卷入洗钱或掩饰犯罪所得的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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