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原完整案情

2025年年初,待业小伙刘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了女性金某,两人在聊天过程中,刘某刻意给自己伪造了双重光鲜身份,对外谎称自己是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公职人员,同时还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果蔬批发生意。靠着这套刻意包装出来的“体面人设”,刘某很快就获得了金某的全部信任,两人网络相识还不到三个月,金某就主动提出要和刘某登记结婚。
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处处透着反常的漏洞,两人才刚确定领证意向,既没有按照常规流程邀约双方父母见面敲定婚事,金某也没有提出常规婚恋中常见的彩礼、婚房、车辆等相关要求,一门心思沉浸在刘某编织的美好假象里。从恋爱阶段开始,刘某就多次以果蔬批发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家中亲人生病急需用钱为理由,陆续向金某开口借钱。从婚前的恋爱交往到婚后的婚姻存续期间,金某先后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刘某转钱,前后累计转账总金额超过二十二万元。
两人正式领证结婚之后,刘某始终刻意回避和金某共同居住生活,长期以教育厅工作繁忙、要照看果蔬批发生意为理由搪塞金某的见面要求。为了让自己的“工作繁忙”的谎言显得更真实,刘某还专门注册了两个微信小号,一人分饰两角,分别冒充省教育厅的直属领导和果蔬批发生意的下游合作批发商,自导自演了大量工作对接、业务洽谈的聊天记录,再把这些伪造的聊天截图转发给金某,进一步坐实自己的虚假身份。金某从头到尾都对刘某的说法深信不疑,完全没有意识到所有的对话都是刘某自导自演的独角戏。
一次偶然的机会,金某到前同事王某的办公室闲谈聊天,王某听说了金某丈夫“是省教育厅公职人员”的虚假身份,当即起了牟利的心思,怂恿金某利用丈夫手中的“人脉关系”帮忙办理中小学学生择校的手续,对外收取家长的服务费,从中赚取所谓的“茶水费”。金某当场就联系刘某核实能不能办这件事,刘某当即就顺水推舟答应下来,谎称自己手里确实有不少中小学的择校名额,可以帮忙疏通关系办理入学。
从这个节点开始,原本只有两人的婚恋骗局迅速向外扩散,演变成了涉及数十名学生家长的诈骗案件。王某拉上自己的好友严某一起,在自己的人脉圈子里招揽想要办理择校的学生家长,前后共收取了二十余万元的择校服务费,其中严某私自截留了三万余元的钱款,剩下的大部分金额全部通过金某的手转给了刘某。另一边王某的好友孙某也在家长群体里散播自己有择校渠道的消息,先后向多名小学生家长累计收取了七十余万元的择校费用,所有钱款也都经过金某转手,全部流入了刘某的私人账户。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刘某靠着伪造的虚假公职身份,先后借婚恋交往和虚假办理择校两个名义,累计骗取的钱款总金额超过了一百万元。这笔巨额的不义之财并没有被刘某用于所谓的生意周转,反而被他肆意挥霍一空:他在各大直播平台进行高额打赏,单日打赏开销最高达到数千元;同时他还刻意隐瞒自己已经已婚的身份,辗转成都、重庆、云南等多个城市私见异性网友,甚至在成都高价租住高档别墅,过着完全不符合正常公职人员收入水平的奢靡生活。
直到2025年9月,所有家长缴纳了择校费之后,当初承诺的入学名额一个都没有兑现,所有的谎言才终于彻底败露,金某、王某等人发现联系不上刘某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后,最终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二、大众最关心的法律焦点
普通读者看完这起案例之后,大多会冒出两个最关心的法律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两个人确实领了结婚证,属于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关系,婚后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这种情况难道也能构成诈骗吗?正常的婚内资金往来和婚恋诈骗的边界到底在哪里?第二个问题是,王某、严某、孙某这些主动招揽家长、帮忙牵线择校的人,他们自己也是被刘某的虚假身份蒙骗,以为真的可以办下入学名额,他们的行为算不算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三、法治点评
针对第一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普通的婚内资金往来,建立在双方身份真实、没有虚构事实的基础上,属于正常的夫妻间经济互助行为,但本案中的情况完全不同:刘某从最开始就虚构了自己的公职人员、果蔬商人的双重虚假身份,从交往一开始就抱着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所有的结婚、借钱的行为都是他诈骗计划里的环节,这种名义上领取结婚证,实际全程虚构事实、以侵占他人钱财为目的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自然要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不属于正常的婚姻家庭经济纠纷。
针对第二个涉及中间牵线人的法律问题,王某、严某、孙某三人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办理中小学生的择校手续,却对外向学生家长作出虚假承诺,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哪怕他们自己的主观意图里也是被刘某蒙骗,并没有直接占有全部钱款的目的,但他们对外散播虚假的办事能力、收取家长钱款的行为,本身已经涉嫌违法,其中严某私自截留三万余元择校费的行为,更是单独构成了对应违法情形,所有人都要根据自己涉案的金额和行为性质,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并不是自己也是“受骗者”就可以完全脱责。
四、警钟长鸣
针对这起案件暴露出来的风险点,我们给所有普通公众划出三条明确的行为边界,帮大家避开同类骗局:
第一:婚恋交友过程中不要轻信他人主动包装出来的“公职人员”“高薪商人”等光鲜人设,不要对方说什么就信什么,哪怕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甚至领了结婚证,涉及到大额资金转账之前,一定要多向对方的同事、亲属核实真实身份,不要在对方刻意回避和亲友接触的情况下,随意转出大额钱财,给自己造成不可逆的财产损失。
第二:不要轻信任何声称“不用走正规入学流程、靠人脉就能办理择校”的信息,当前所有的中小学生入学都有公开、透明的官方政策和报名渠道,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择校名额”,但凡有人说可以托关系帮你办择校收高额费用,百分之百都是诈骗,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交所谓的“服务费”,最后钱没了孩子的入学也被耽误。
第三:如果身边有人找你帮忙牵线办理择校、找工作之类的事项,你自己明明没有对应的办事渠道,千万不要为了赚中间的好处费就胡乱对外承诺,哪怕你真的有认识的“朋友”声称可以办这件事,也要提前核实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办事能力,不要当骗子的“传声筒”和“收钱中间人”,不然最后就算你自己一分钱都没留,也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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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