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法院“三令一卡”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6-09-13 09:35|栏目: 少年与法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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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向阳生长,离不开法治护航。如何激活司法效能,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屏障,是基层司法工作的重要课题。2024年6月,旅顺口法院家事少年法庭成立,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辽宁省率先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实质化落地。两年来,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行政案件3件,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及家事案件685件,所有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均无上诉、无发回改判,服判息诉率达到了100%。这些数字背后,是法庭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执着坚守。

引子:从一场打架纠纷看司法的温度

       15岁的小杰(化名)和同龄的小宇(化名)本是同学,却因一句口角在放学后约架,造成小宇轻微伤。案件进入旅顺口法院后,没有迎来冰冷的判决,而是一套全流程的司法保护流程。庭前,家事调解员先联系双方父母,了解两个孩子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庭审中,法官没有穿着法袍坐在高高法台,而是围坐在圆形法台边,像长辈一样耐心释法说理,引导两个孩子认识错误、互相道歉;最终,双方父母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小杰父母承诺短期付清赔偿款。结案后,法官还专门回访了履行情况,确认赔偿到位,两个家庭都恢复了平静。

       旅顺口法院“三令一卡”制度包含家庭教育督促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禁令、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四种。“单一司法力量难以同步解决人身安全保障、矛盾化解、心理修复等多重难题。”家事少年审判庭负责人李波涛的话,道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在这起案件中,法庭不仅化解了纠纷,更通过“三端闭环”保护体系,为两个孩子的未来铺好了路。

权责边界与法律红线的清晰刻度

       在这起未成年人侵权纠纷和后续的多起案件中,权责边界如何划分?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法定权利?家长和学校又该承担什么责任?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我们可以厘清这些关键问题。

       未成年人的法定权利与法律红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在“三审合一”框架下,法庭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与审前心理评估,建立“一人一档”成长档案,正是落实特殊保护的具体体现。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界限,未成年人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包括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盗窃等违法行为,一旦越界,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小杰和小宇的打架行为,虽未构成刑事犯罪,但已属于不良行为,若不及时矫治,可能滑向更严重的违法深渊。

        家长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在孙某(化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李某长期殴打妻子和两个孩子,12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终日惶恐。法庭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骚扰、跟踪妻子及其近亲属,并联动公安局、妇联、社区等构建反家暴网络。最终双方调解离婚,孩子由孙某抚养。这一案件中,李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更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红线。家长若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法庭可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强制要求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与司法的协同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旅顺口法院9名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适龄化普法宣传教育”,正是推动学校落实保护责任的重要举措。在司法层面,法庭启用圆桌审判、建立“首审责任制”(同一未成年人案件后续仍由首审法官负责)、成立“法苑·心空间”心理疏导室,都是为了让司法保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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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支招:给家长与教师的“守护标尺”

       面对未成年人成长中的法律风险,家长和教师该如何预防、如何应对?结合旅顺口法院的实践,我们整理出以下可落地的操作步骤。

       给家长的操作指南。第一步,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行为异常。如果孩子突然不愿上学、身上出现伤痕、情绪暴躁或抑郁,要及时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帮助。第二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孩子。若发现孩子遭受家暴、欺凌或其他侵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向公安、妇联求助。第三步,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旅顺口法院联合区妇联、教育局成立“旅法沐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家长可参与“爱有方·护有法”法治课堂,学习如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第四步,配合司法保护。若孩子涉及诉讼,要如实提供孩子的成长经历和家庭情况,配合法庭的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帮助法官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给教师的操作指南。第一步,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主动联系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干警,共同规划学校法治教育,开展“订单式普法”。第二步,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发现学生欺凌行为,要及时制止、调查,并通知家长,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第三步,参与联动保护。当学生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或遭受侵害时,要配合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构建全方位保护网络。第四步,创新普法形式。借鉴旅顺口法院与登峰小学、九三小学共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的经验,设立模拟法庭开放日,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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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不是“单兵作战”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旅顺口法院探索的“1+5+N”联动保护机制,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作为家长和教育者,我们要摒弃“保护就是包庇”的错误观念,既要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也要及时矫治孩子的不良行为,做到保护性与教育性并重。

        同时,我们要认识到,未成年人心理较为敏感,有时判决反而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矫治。旅顺口法院坚持调解先行,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2%,正是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法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犯罪封存通知书》,为他们回归社会扫除障碍。这种“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理念,值得每一位家长和教育者深思。

        从圆形法台的圆桌审判,到“三令一卡”的制度创新;从“法苑·心空间”的心理疏导,到“顺心·守护”的普法项目,旅顺口法院用司法温度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网。作为家长和教育者,我们或许无法像法官那样敲响法槌,但我们可以从读懂法律开始,用科学的方法和温暖的陪伴,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让我们携手,以法治为盾,守护每一个少年的向阳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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