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售票员淡季月薪800元合法吗?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10-09 10:51|栏目: 民生普法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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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旅游、农业、餐饮行业的季节性岗位劳动者,都会遇到淡旺季差别发薪的情况:旺季辛苦上班工资高,淡季不用到岗,单位只发几百块生活费。很多人心里犯嘀咕:淡季不用上 班,老板约定只发几百块,是不是双方同意就有效?北京延庆法院的这起售票员劳动纠纷案件,给出了清晰的法律答案。  

       北京延庆区某景区售票员张某起诉称,自己于2023年5月3日入职某公司担任售票员,工资按淡旺季区分,淡季每月工资800元,旺季每月工资4500元,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7月14日,张某因公司拖欠、克扣工资而离职,随后于7月16日向延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延庆仲裁委”)申请仲裁。2025年8月29日,延庆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张某工资3010.92元。张某与公司均不服该裁决,遂诉至法院。

  张某诉请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其实际工资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某公司则抗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仅为劳务关系,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案件审理中,双方均认可对张某的工作安排存在淡季和旺季之分,旺季张某正常到岗上班,淡季则无需到岗上班。法院最终判定,公司支付张某工资差额6090元。

 法律和政策到底怎么说

      本案里景区公司最核心的抗辩理由,就是主张双方属于劳务关系,不需要遵守最低工资制度。法院没有采信这个说法,这里我们把核心法律规则拆解开。

1.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是看名字,看实际用工状态

       判断是不是劳动关系,有三个核心标准:用工一方是合法企业;劳动者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做的工作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本案售票员岗位,属于景区经营的核心业务,景区按月发放劳动报酬,对张某进行岗位管理,满足劳动关系认定条件,就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依然构成劳动关系,必须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如果是劳务关系,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作,不受最低工资、社保缴纳等劳动法律强制约束,这也是很多企业试图混淆两者来降低用工成本的常用手段。

2. 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淡季待岗,单位不能随意压低待遇

     《劳动法》明确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是单位经营原因安排员工淡季在家待岗,不是劳动者本人不想上班,这种停工待岗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把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劳动者。

       按照地方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需要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的基本生活费。本案景区约定淡季每月只发800元,远远低于法定最低标准,这个约定本身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法院判令企业补足工资差额6090元。

3. 口头约定低于法定底线的工资条款,无效

       很多季节性用工不签书面合同,只靠口头约定工资。这里有一个关键误区:双方协商一致,不能突破法律强制性底线。哪怕劳动者当初口头同意淡季只拿800元,只要低于法定生活费标准,这个约定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依然有权主张补足差额。

 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利清单

      1、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的,符合条件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差额;2、旺季正常出勤工作时,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因单位经营淡旺季安排待岗,非本人原因无法提供劳动,有权要求单位按地方规定发放待岗基本生活费;4、 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拖欠工资、工资差额;5、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

      1、将实际属于劳动关系的季节性用工,刻意包装成劳务关系,规避最低工资、社保缴纳义务;2、 口头约定淡季工资/生活费低于法定标准;3、 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 以淡季员工不上班为由,拒绝支付待岗期间法定生活费。 

 遇到问题该找谁、怎么办

场景一:还没入职,协商淡旺季工资

      1. 入职时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把旺季工资、淡季待岗生活费、社保缴纳写进合同,不要只相信口头承诺;2. 提前查询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生活费政策,核对单位给出的淡季待遇是否达标;3. 保存招聘聊天记录、工资约定录音、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据,提前留存用工关系证明材料。

场景二:已经发生工资拖欠、待遇低于法定标准

       劳动纠纷必须先走劳动仲裁,不能直接起诉。完整维权步骤:1. 证据整理:收集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聊天记录、工牌、工作照片、离职通知记录,用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发放情况;2. 与单位协商:先和企业人事、负责人沟通,提出补足工资差额的诉求,留存沟通记录;3. 申请劳动仲裁:协商无果,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4. 仲裁不服起诉:如果仲裁结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投诉举报:遇到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可同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监察部门开展行政核查。

 便民信息汇总

 官方办事渠道:

1. 12333人社服务热线:咨询最低工资标准、待岗生活费政策、劳动监察投诉相关事项;

2.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劳动保障相关诉求;

3. 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4. 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线上线下提交欠薪、克扣工资投诉。

 维权必备材料清单

1. 劳动关系证明:工资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工资转账记录、工牌、考勤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

2. 待遇约定证据:劳动合同、招聘信息、双方关于淡旺季工资的聊天记录、录音;

3. 离职相关材料:离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沟通记录;

4. 身份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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