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纠纷怎么解?从青海司法实践看社区共治法治路径——城治理法适配短句

发布时间:2026-06-08 12:06|栏目: 城治理法 |浏览次数:

本文基于《青海高院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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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6点的装修电钻声穿透墙壁,当小区绿化带被擅自改为停车位,当物业以欠缴取暖费为由切断整栋楼热水供应——这些看似琐碎的城市生活摩擦,实则是检验基层治理法治化成色的试金石。青海法院2025年审结的1264件环境资源案件中,有相当比例来自居民身边的环境纠纷。这些案件背后,藏着城市治理中各方主体的权利边界与协作密码。

冲突现场还原:一个老旧小区的"温度"之争

让我们把镜头拉到西宁市城中区某建于1998年的老旧小区。去年冬季,因部分居民长期拖欠取暖费,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对整栋3单元实施"阶梯式限温"——白天室温保持在12℃,夜间降至8℃。3楼的张大妈患有风湿病,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后,联合12户邻居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物业则拿出《物业管理条例》和供热合同,坚称"谁使用谁付费"是市场原则,而居民们则举着《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规定,认为基本生活保障不应被随意切断。这场发生在青藏高原寒冬里的"温度之战",正是城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一个微小而真实的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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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法理厘清:权利边界在哪里?

站在法治的天平两端,我们需要厘清各自的权利边界。作为管理方,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有权对拖欠费用的业主采取催缴措施,但根据《民法典》第654条,供水、供电、供热等涉及基本民生的服务,不得因个别住户欠费而影响整栋楼宇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更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具备行政执法权,不得采取断水断电断暖等强制措施。

而居民一方,根据《民法典》第271-273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但同时必须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管理规约等义务。当遇到物业违规行为时,可依据《民法典》第286条向业委会、居委会反映,或向住建部门投诉,甚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

在青海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中,法官往往采用"比例原则"进行裁量:物业维权手段必须与欠费金额、违约程度相匹配,不得损害其他守约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正如青海省高院在相关判决中指出:"市场规则不能凌驾于基本人权保障之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法治框架内平衡企业经营与社会责任。"

同类问题应对指南:不同主体的实操路径

对于普通居民,遇到类似环境纠纷时,建议按以下步骤依法维权:

  1. 固定证据:用手机录制现场视频,保存温度计读数照片,收集邻居证人证言,保留物业通知、缴费凭证等书面材料;

  2. 层级反映:先向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反映,要求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向街道办、区住建局物业科投诉;

  3. 专业支持: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或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 司法救济:如涉及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对于物业公司及社区工作者,规范履职的关键在于:

  1. 程序前置:催缴费用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明确欠费金额、缴费期限及法律后果;

  2. 手段合法:禁止采取停水、停电、停暖、锁门等影响基本生活的强制措施,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3. 多元解纷:主动与社区、业委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对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帮扶档案,通过分期付款、社区救助等柔性方式解决问题;

  4. 风险防控: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建立法律顾问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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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治观察:从个案看城市治理法治化进阶

青海法院在处理环境纠纷时提出的"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理念,对城市社区治理具有重要启示。在西宁那个老旧小区"温度之争"中,法院最终判决物业恢复供暖温度,同时要求欠费业主限期补缴费用——这种"双向矫正"的裁判思路,正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精髓所在。

城市治理的现代化,不在于消灭所有矛盾,而在于建立依法化解矛盾的机制。当物业公司在催缴费用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而非简单粗暴的停暖手段,当居民在维权时选择法律渠道而非情绪对抗,法治精神才真正融入城市治理的毛细血管。

青海省高院联合九部门制定的固体废物治理方案,其跨部门协同机制同样适用于社区环境治理。在杭州某社区,物业、业委会、环保志愿者和街道城管科共同成立"环境治理议事会",每月召开例会解决噪声、垃圾、绿化等问题,将70%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这种"法治+自治+德治"的融合模式,正是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可复制经验。

结语:在烟火气中生长的法治

城市治理的最高境界,是让法治成为流淌在街巷间的日常逻辑。当我们能在装修前主动告知邻居施工时间,能在物业催费时理性对话而非恶语相向,能在社区议事会上举着法律条文而非拳头争论,法治中国建设才真正扎根于城市土壤。青海法院的司法实践告诉我们:法治不是高悬的教条,而是解决老百姓身边事的实用工具。在城市治理的烟火气中,每个普通人都可以成为法治的参与者、受益者和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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