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基于《健全标准规范 高质量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来源:新华社)整理。
传统村落与建筑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城乡建设管理交叉的重要制度议题。随着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体系的持续扩容,保护利用工作正从名录管理向精细化技术标准治理阶段转型。2026年6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分会成立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健全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细化保护、修复、修缮、更新及活化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防止片面化和简单化操作,为更高质量开展保护利用提供制度支撑。该表态标志着传统村落保护领域的制度供给进入体系化完善的新阶段,对相关领域法治实践与学术研究具有重要跟踪价值。
传统村落与建筑保护利用标准规范进程更新:制度框架健全与标准体系完善
一、立法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制度配套建设,核心目标在于构建覆盖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
从立法类型定位看,该进程属于现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框架下的配套制度完善,而非新法制定。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主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上位法实施,但针对村落本体及其建筑在保护、修复、修缮、更新、活化利用等具体环节的技术标准仍存在细化空间。此次提出的标准规范健全工作,旨在填补上述环节的技术操作标准空白,为行政执法、司法裁判及行业合规提供可量化的技术依据。
从立法背景看,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体系已具规模。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开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共有815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并实施了挂牌保护,超过5000个村落列入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在名录管理基础上,部分保护实践中出现了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千城一面等简单化操作倾向,亟需通过标准化手段加以规制。此外,2026年至2028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县开展相应主题的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打造国家级文化名片。财政支持与制度建设的同步推进,为标准规范的有效落地提供了政策与资金的双重保障。
二、制度进程与关键节点
当前,传统村落与建筑保护利用标准规范建设处于制度框架构建与标准细化阶段,关键节点如下:
2026年6月28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分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分会的设立标志着传统村落保护领域形成了全国性学术组织与行业协调平台,为标准规范的制定、论证、推广及实施评估提供了专业组织支撑。
同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在成立大会上就标准规范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明确将健全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作为下一阶段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此次官方表态为技术标准体系的加速构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2026年至2028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将推动一批示范县开展特色保护区建设。示范实践将为标准规范的制定提供实证基础,并可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标准模板。
从当前所处阶段判断,该进程处于标准起草与制度框架设计阶段。下一阶段需重点关注行业标准、地方性规范与国家层面技术标准的衔接,以及标准出台后的实施监督机制建设。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可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分会等渠道跟踪后续进程。
三、核心制度内容与标准方向
根据官方公开信息,本次标准规范建设的核心制度安排可归纳为以下方向:
第一,技术标准的全链条覆盖。标准规范将覆盖保护、修复、修缮、更新及活化利用五大环节。这意味着传统建筑从现状维持到功能更新的全过程都将纳入技术标准的规制范围,改变了以往重保护轻利用、重名录轻技术的倾向。各环节的技术边界、操作程序及质量要求将通过标准化方式予以明确,为基层执法与行业操作提供统一参照。
第二,操作标准的精细化要求。明确提出防止片面化和简单化操作,表明标准将强调因地制宜的技术路径,禁止一刀切式的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行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杨保军指出,保护工作不能止于建博物馆、做标本,而应留住乡土中国的真实生活,立足保护发展共生、传统现代交融、守正创新平衡。这一理念将直接转化为标准制定中的技术导向与价值基准。
第三,质量标准的目标导向。官方表述将“青山依旧、老屋不倒、乡愁有记”作为保护成效的具象化目标,这意味着标准规范不仅关注物质空间的保存,还将涉及村落整体风貌、文化生态及社区活力的维护指标。该目标体系为标准的适用效果评估提供了可参照的判定框架。
第四,财政与标准的协同机制。2026-2028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将与标准规范建设形成联动。标准将为财政资金的分配、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估提供技术依据,从而建立“标准引领—财政支持—示范推广”的制度闭环,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四、潜在影响前瞻
标准规范体系的健全将对多个领域产生深远的法治实践影响:
对法律职业群体而言,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标准规范的细化,将直接影响文物保护、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等领域法律服务的业务方向。在涉及传统村落保护区的项目合规审查、征收补偿争议、修缮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中,技术标准将成为司法裁判与行政裁决的重要参考依据。执业律师及企业法务需密切关注标准的制定进程,及时调整合规审查清单与风险预警机制。
对立法实务工作者而言,地方层面在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时,需要与国家技术标准保持衔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开展相关立法调研与意见征集时,应注重吸纳技术标准层面的专业意见,确保地方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标准的出台还可能推动部分地区启动既有地方性法规的配套修订工作。
对法学研究群体而言,传统村落保护标准规范的完善为文化遗产法学、建筑法学、城乡规划法学等交叉学科提供了丰富的制度样本。特别是保护、修复、修缮、更新、活化利用五大环节的法律性质界定、行政许可边界、民事权利限制与补偿等议题,均具有深入研究的学术价值。标准文本的公开将为比较法研究及制度效果评估提供重要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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