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本文基于《未来五年教育强国建设行动路线明晰 加快修订教师法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整理。教育强国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其顶层设计中的法治部署,正是立法实务与法学研究界需密切追踪的领域。《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的印发,不仅绘就了未来五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蓝图,更直接点明了下一阶段教育领域立法的核心任务。其中,修订《教师法》、研究编纂教育法典等立法动议,已从学理探讨进入官方规划文件,标志着相关立法工作的进程更新。
立法项目概况
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在“完善法治保障”部分,集中部署了下一阶段教育领域的重点立法任务。这一部署属于 综合性立法规划 ,明确了未来五年内需推进的修法与新立法项目,旨在构建适配教育强国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立法类型:以 法律修订为主,兼顾 法典编纂研究。具体项目包括: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属于现行法律修正,核心目标在于理顺教师权责、强化待遇保障、完善职业发展路径,以回应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新挑战。
研究编纂教育法典:属于前瞻性立法研究,旨在系统整合现有教育法律规范,增强教育法治的统一性与科学性。
健全配套法规制度:涉及教材管理、校外培训管理等领域的法规规章制定与完善,属于配套实施层面的立法工作。
立法启动背景源于两方面:一是宏观战略驱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为中长期目标锚定了方向,《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了起步阶段重点,此次《规划》的部署是上述顶层设计在法治保障层面的具体落实。二是现实需求驱动,现行《教师法》自1993年颁布后长期未经实质性大修,教师群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待遇保障、评价机制等已难以充分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修法呼声日益迫切。
立法进程时间线
基于公开信息梳理,相关立法工作的关键节点与当前阶段如下:
前期研究阶段(持续至规划发布前):学术界、实务界对《教师法》修订的专题研究、建议稿起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连续多年提出修订《教师法》的议案和提案。
立法规划明确阶段(2026年):国务院印发《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将“修订教师法等法律”列为“十五五”时期重点立法任务。此举标志着《教师法》修订工作已从专家建议阶段,正式进入 国家专项规划部署的立法预备阶段。
后续推进节点(预测):《教师法(修订草案)》有望在本规划期内起草并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立法程序,该草案需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 初次审议。
当前立法阶段标注:立项与起草阶段。 目前,《教师法》修订已被列入国家规划文件,正式进入立法预备与起草的实质性推进周期,正待《教师法(修订草案)》文本的形成与公布。

核心内容与公开焦点
虽然《教师法(修订草案)》的正式文本尚未公开,但结合《规划》要求及近年来专家学者的论证焦点,可梳理出未来修法将聚焦的核心制度调整与讨论热点:
1. 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强化
待遇保障机制:如何从法律层面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得到刚性执行,将是修法核心。
教学自主权与评价体系:依法保障教师在教学方法、内容组织上的专业自主权,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专业化教师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唯帽子”等顽疾,是学界强烈呼吁的修法方向。
2. 教师权责边界与法律地位厘定
惩戒权与责任豁免:《规划》提及的“探索建立学校尽职免责制度”,将与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行为边界紧密相连。如何在法律上明确教师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合理性与限度,同时构建安全风险分担机制,避免“无限责任”带来的管理困境,是长期争议焦点。
法律身份界定:有学者主张在修法中进一步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特殊法律职业的法律身份,这将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管理及权利救济渠道。
3. 职业准入与发展制度完善
准入机制:提高教师资格的法定学历门槛,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严把入口关。
交流轮岗与职业发展:为服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法律需为教师、校长的县域内、市域内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依据和权益保障,打通职业发展通道。
公开讨论焦点: 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与教师法修订的关联性讨论值得关注。《规划》提出“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若未来向下(学前教育)或向上(高中教育)延长,将直接冲击相关学段教师的身份、配置、培养和待遇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调整,是修法需前瞻考量的变量。
潜在影响前瞻
此次以《教师法》修订为核心的教育立法布局,将对教育法治实践与相关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对立法实务工作者:《规划》部署意味着《教师法(修订草案)》的起草、论证、协调工作将加速推进。各级人大教科文卫委、立法工作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需做好联动对接,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深度调研,为草案审议做好准备。地方层面的配套立法,如学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等领域,也将在上位法修订框架下被激活。
对法律职业群体:《教师法》修订将直接重塑涉教纠纷的法律适用逻辑。执业律师处理学校用工争议、教师权益诉讼、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时,将面临新的请求权基础和责任划分规则。企业合规官,尤其是教育集团与民办学校法务,需提前研判教师管理合规义务的变化。
对法学研究群体:法典编纂研究被提上规划,预示着教育法学将迎来系统性繁荣期。研究重心将从分散的单行法注释转向体系化建构,教育法典的体例结构、调整范围、与行政法、民法等部门法的关系等前沿课题,将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同时,对《教师法》修订草案的立法后评估研究也将成为重要方向。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随着《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的印发,《教师法》修订等立法任务已从展望化为明确的行动路线图。法治中国建设网将持续跟踪相关立法动态,第一时间为各界提供草案内容、征求意见与审议进程的权威资讯。
内容合规声明:本文基于《未来五年教育强国建设行动路线明晰 加快修订教师法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6年7月7日报道)整理撰写,所有涉及的法律规范、机构名称、政策表述均经核对确认现行有效。如有引用不当或信息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法治中国建设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法治资讯,欢迎监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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