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筑起法律隔离墙

发布时间:2026-04-05 23:57|栏目: 家事法理 |浏览次数:

"那张裁定书,让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35岁的陈女士展示着人身安全保护令,上面的法院公章鲜红醒目。这是她逃离十年家暴阴影的关键一步。

 

陈女士与丈夫赵某结婚十二年,育有两女。婚后赵某逐渐显露暴力倾向,从言语辱骂发展到拳脚相加。陈女士多次报警,但警方以"家庭矛盾"调解,赵某事后道歉又再犯。2024年,赵某因女儿哭闹迁怒陈女士,致其肋骨骨折,陈女士终于下定决心寻求法律保护。

 

通过社区妇联,她了解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法律援助律师协助下,她向法院提交申请:伤情鉴定、报警记录、邻居证言、女儿的书面证词。法院立案庭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内组织听证。

 

听证在私密法庭进行,没有被告席,只有法官、书记员与申请人。赵某被通知到场,但陈女士有单独陈述空间。她展示身上的旧伤疤,讲述十年恐惧:"孩子们听到他脚步声就发抖,我不知道哪天会被打死。"

 

法官当庭询问赵某,其辩称"一时冲动",但承认多次动手。法院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第29条,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现实危险,裁定:禁止赵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陈女士及其近亲属;责令赵某迁出共同住所;有效期六个月。

 

裁定同时送达公安机关、居委会,要求协助执行。法院协调妇联为陈女士安排临时庇护住所,协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救助金。

 

赵某起初不以为意,试图联系陈女士,被公安机关警告。违反保护令将面临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震慑之下,赵某接受心理干预,双方进入离婚调解程序。

 

法官建议: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阻断家暴的"法律隔离墙"。建议受害者: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记录,伤情及时鉴定,证人证言固定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以离婚为前提,可单独申请;保护令执行有公安、社区联动,不必担忧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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