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配额首案:交易违约诉讼开启绿色法治新篇

发布时间:2026-04-06 00:05|栏目: 新法新案 |浏览次数:

新法背景:2021年2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碳排放配额作为国家分配给企业的一定时期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具有财产属性,可交易、可抵押,但法律性质与交易规则尚待司法明确。

 

案件事实:2021年,某电力企业与某化工企业签订碳排放配额转让合同,约定转让配额10万吨,单价40元/吨,总价400万元。合同签订后,碳市场价格波动上涨至60元/吨,化工企业拒绝履行,主张碳配额非法律明确规定的交易标的,合同无效。电力企业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差价损失200万元。

 

裁判要旨:某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第一,碳排放配额虽非传统物权,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其可交易性,属法律属性明确的新型资产;第二,双方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第三,化工企业拒绝履行构成违约,鉴于配额具有时效性,判令赔偿电力企业差价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

 

判决同时明确:碳排放配额交易应遵守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规则,交易主体需完成开户、登记、结算等程序;配额分配、清缴、注销等环节产生争议,可依法寻求行政与司法救济。

 

制度展望:本案系全国首例碳排放配额交易违约诉讼,确立配额财产属性与交易合同效力规则。对"十五五"法治建设而言,启示在于:绿色法治需回应"双碳"战略,司法应明确碳资产法律属性,保障交易市场稳定;建议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层级,由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法律;探索碳配额质押、信托等金融创新司法规则,以法治助力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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