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免费代理:法律援助助老人安享晚年

发布时间:2026-04-06 00:26|栏目: 援助之光 |浏览次数:

"三个子女,没人管我吃饭。"82岁的李大爷坐在法律援助中心,声音哽咽。他老伴去世,独自生活,三个子女因早年分家不均互相推诿,半年无人探望,医药费也无着落。

 

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指派家事律师吴律师代理。吴律师没有直接起诉,而是先分别走访三个子女,了解矛盾根源:长子认为"父亲偏心老二",老二认为"老大条件好该多出力",女儿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赡养是法定义务,不是交易。"吴律师组织家庭调解,邀请居委会主任、社区法律顾问参加。她展示《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播放李大爷独居生活的视频,子女们低头不语。

 

调解持续三小时,最终达成协议:长子负责日常照料,老二承担医疗费用,女儿每月探望并支付赡养费;李大爷养老金由社区代管,用于日常开销;子女轮流陪伴过节。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援助不是挑事,是让一家人重新坐下说话。"吴律师说,老年人赡养案件,调解优先,修复关系比判决更重要。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与流程

- 申请条件:老年人(通常70岁以上)请求给付赡养费,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 服务方式: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再诉讼;可申请上门受理、上门调解。

- 申请方式:到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社区居委会转介、拨打12348。

-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与子女关系证明、生活困难证明(如有),经济困难证明可简化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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