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打游戏起了冲突,气不过就把对方照片拿来当头像,再配几句“黑话”嘲讽,觉得只是“出出气”?陕西富平一位网民就这么干了:方某与王某因网络游戏中的冲突产生矛盾。2024年5月,王某为泄私愤,未经方某允许,擅自将方某身份证件照片作为某贴吧账号头像,并在贴吧发布“想吃捞饭”“已经进橘子了,明天吃捞饭,后天墙壁”(网络黑话,代指坐牢)“看我头像,一只坐牢的柴犬,可爱捏”“95年大龄剩女,再不去要生不了了”等侮辱性和贬损性言论,引发众多网友围观、评论和转帖,其中一条转帖高达513次。网络暴力让方某不胜其烦,长期的心理承压最终让其患上了抑郁症。方某通过公证处证据保全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判令在贴吧连续三日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公证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500元。
很多网友看完直呼“原来网上骂人真会赔钱”。今天就把这件事拆开讲清楚:哪些网上行为只是嘴欠,哪些已经踩到法律红线;被人盗图辱骂后,又该怎么一步步自救。
核心场景分析这些网上操作,法律边界在哪里
场景一:未经同意拿别人照片当头像,哪怕不是“丑照”也侵权。 王某把方某的身份证件照片直接设成贴吧账号头像,法院认定侵害了方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就是“你的脸和形象怎么被使用,你说了算”。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合法情形通常包括:本人同意、为新闻报道等公共利益合理使用、依法履职必要范围等;违法情形则包括:为泄愤、嘲讽、报复盗用他人照片当头像、做表情包、配侮辱文字传播。身份证件照片还带着身份证号码,这又撞上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红线。
场景二:发侮辱性、贬损性言论,转发一多性质就变了。 法院认定这些言论具有侮辱性和贬损性,侵害了方某的名誉权。名誉权就是“别人不能靠造谣、辱骂把你的社会评价往下拉”。合法边界是:基于事实的批评、差评、讨论,即使话说得直白,一般不构成侮辱;违法边界是:编造事实、使用侮辱性称呼、拿疾病、年龄、性别做贬损、用“黑话”暗指违法坐牢还引导围观。别以为“黑话”查不到,法院看的是表达的实际含义和传播效果。
场景三:公开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属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范围。 身份证件照片上往往有身份证号码,王某未经允许把它公开在贴吧,法院认定侵害隐私权。合法情形是:本人授权、法律规定的必要情形;违法情形是:把他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行踪等“挂”到网上,或者参与“人肉搜索”“开盒”。很多网民以为“我只是发了个号码,又没骂人”,但隐私信息一旦公开,可能带来骚扰、诈骗、账号被盗等连锁风险,法律责任不会因为“没直接骂”就消失。
场景四:删帖道歉不等于没责任,但会影响赔多少。 王某得知起诉后主动删除侵权内容,庭审中认错道歉,法院结合过错程度、传播范围等认定“情节较轻”,判了2500元。删得快、态度好,法院在裁量精神损害赔偿时会考虑;但删了不代表侵权没发生过,公证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该赔还得赔。方某先做公证证据保全再起诉,这一步很关键,因为贴吧内容随时可能被删改,普通截图在法庭上的证明力往往不够。
遇到网暴或盗图,普通人怎么自救
第一步,先保全证据,别急着对骂。 用手机录屏从贴吧/平台首页进入侵权账号主页,完整展示账号ID、发布内容、发布时间、转发评论数据;有条件的话到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公证。方某就是通过公证处证据保全后起诉,公证费500元最终由被告承担。录屏时注意连续操作,不要只截单张图。
第二步,走平台投诉入口要求删除、屏蔽。 贴吧、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平台都有“举报—人身攻击/侮辱谩骂/侵犯隐私/盗用头像”入口。依据民法典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删除”的规则,权利人提交初步证据和真实身份信息后,平台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投诉时把侵权链接、账号、截图一并提交,保留投诉回执。
第三步,报警或向网信举报。 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以拨打110或到属地派出所报案;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法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规定。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可以通过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12377.cn举报,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可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反映。
第四步,到法院起诉人格权侵权。 可以要求停止侵害、删除内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主张公证费、律师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损失。本案方某就是通过诉讼拿到赔礼道歉声明和2500元赔偿。起诉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或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写起诉状时把侵权账号、内容、传播数据、损害后果列清楚,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
便民信息汇总:平台内举报入口在各APP内容页“举报”按钮;12377.cn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报警电话110;法院诉讼服务可拨打12368咨询;公证证据保全可联系当地公证处。记住:先保全、再投诉、后起诉,顺序别乱。
内容合规声明:本文基于《使用他人照片作为头像并发布侮辱性言论 一网民因网络行为侵害他人人格权被判赔偿》(来源:人民法院报,2026年10月30日,作者:刘辉、张增合)整理撰写,如有引用不当或信息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法治中国建设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法治资讯,欢迎监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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