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素养评价不能只看知识掌握,还要看能力、态度、行为,今天介绍我们构建的四维评价体系。"评价中心主任李强正在作专题报告,台下坐着教育评价专家、学校管理者,认真听取这一探索实践。
李强从事教育评价研究十二年,是学生法治素养评价的积极探索者。三年前,他发现法治教育缺乏科学评价,便牵头构建评价体系,引领教育改进。
"法治素养评价要建指标、多方法、重应用。"李强构建四维指标:知识维度,宪法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能力维度,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态度维度,对法律的认同、尊重、信仰程度;行为维度,日常守法、依法维权、参与法治实践行为。他设计的评价工具,包括纸笔测试、情境判断、行为观察、作品分析等。
为了让评价更科学,李强注重工具开发,编制法治素养测试题、情境判断题;注重数据采集,建立学生法治素养档案,追踪发展变化;注重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反馈教学改进、学生发展指导。他推动的"法治素养评价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反馈信息化。
去年,学校依据评价结果,发现学生"行为维度"得分较低,针对性加强实践教育,次年行为维度显著提升。"评价让我们知道教育短板在哪里,精准改进。"教师表示。
"评价是教育的指挥棒,科学评价引领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李强深知,这项工作探索性强。看到评价体系完善、教育改进有据,他觉得所有探索都有价值。
李强还在分析评价数据。窗外评价中心灯火通明,他知道,评价永无止境,而这份科学评价的责任,他将继续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