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愈服务监管法治化路径探析

发布时间:2026-07-10 10:17|栏目: 普法视角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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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节奏的加速与生活压力的叠加,国民心理健康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在此背景下,疗愈服务作为一种介于专业医疗诊疗与日常休闲娱乐之间的新兴业态,正迅速占据市场。然而,市场的狂飙突进往往伴随着法律规制的滞后,服务边界的模糊化、经营行为的失范化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顽疾。针对这一前沿法治议题,本期特邀中国政法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评价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振华教授,从法治监管维度对疗愈行业的规范化路径进行深度拆解,旨在为相关立法完善与执法实践提供学理支撑。

一、概念正本清源:厘清“疗愈服务”的法律属性与边界

在法学视域下,疗愈服务并非一个法定概念,其性质界定直接关系到监管主体的确立与法律责任的划分。王振华教授指出,当前学界与实务界对于该类服务的定性主要存在三种分歧:

其一,消费服务说。该观点认为,大多数音声疗愈、禅修旅修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畴,其核心是生活体验而非医疗干预,监管重点应聚焦于反不正当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其二,医疗行为说。此观点强调,一旦服务内容涉及心理疏导、情绪干预甚至声称能治疗抑郁、焦虑等病症,便触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师法》关于“医疗活动”的红线,必须纳入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

其三,混合业态说。这是目前的主流共识,即疗愈行业是一个复合型业态。王振华教授认为,必须依据服务内容与宣称功效进行实质性区分:凡不涉及疾病诊断与治疗承诺,仅提供放松、休闲体验的,属于一般生活服务业;凡涉及精神心理评估、干预或借用医学术语进行疗效宣传的,则具有医疗属性,必须遵守医疗管理法律规范。

厘清这一边界,是防止商家利用“概念擦边球”逃避医疗监管的前提,也是构建分类治理体系的基石。

二、核心逻辑拆解:疗愈行业乱象的法治病灶透视

王振华教授分析认为,当前疗愈行业的失序并非单一环节的失灵,而是立法、执法与司法全链条的系统性缺失。

1. 立法供给不足导致“无法可依”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疗愈服务的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散见于《广告法》、《价格法》及《电子商务法》之中。对于何为“合规疗愈”、何为“非法诊疗”,缺乏明确的法定标准。这种法律真空使得监管部门在面对“能量疗愈”、“水晶阵”等伪科学概念时,往往因缺乏明确的禁止性条款而陷入执法窘境。特别是在服务效果的判定上,由于缺乏类似药品管理的临床试验标准,所谓的“疗效”难以被证伪,导致虚假宣传的认定存在技术壁垒。

2. 监管职能交叉导致“九龙治水”

疗愈行业的跨界融合特性加剧了监管难度。文旅部门管“旅修”,市场监管部门管“价格”与“广告”,卫健部门管“医疗行为”。当一项服务同时具备多种属性时,极易出现监管缝隙。王振华教授特别指出,部分商家利用线上平台跨地域经营,注册地在A地,服务在B地,投诉人在C地,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面临严峻挑战,导致监管成本高企,违法成本低廉。

3. 证据规则滞后导致“维权艰难”

在司法实践中,疗愈服务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的举证难度极大。由于服务过程多为口头沟通或线上私密交流,消费者很难固定商家“承诺疗效”的证据。加之精神损害的主观性强,缺乏客观量化的鉴定标准,即便诉至法院,消费者往往因举证不能而承担败诉风险。这种救济渠道的不畅,变相助长了商家的投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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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困惑回应:针对监管实务痛点的专家判断

针对公检法司及市场监管实务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普遍困惑,王振华教授给出了明确的专业判断。

困惑一:如何界定“体验”与“诊疗”的临界点?

王振华教授认为,核心在于“目的”与“手段”的双重审查。若服务提供者以“治愈疾病”为目的,并采用了心理学上的专业量表、干预技术或药物替代物,即便冠以“疗愈”之名,亦应认定为诊疗行为。实务中,可参考《精神障碍诊疗规范》及相关临床指南,只要服务内容实质替代了专业医疗服务,即应触发卫健部门的监管介入。

困惑二:面对伪科学宣传,如何适用《广告法》?

对于炒作“量子纠缠”、“宇宙能量”等伪科学概念,王振华教授建议适用《广告法》关于“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虚假广告”的相关规定。关键在于构建跨部门联合认定机制,邀请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作为行政执法的事实依据,从而打破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构筑的“概念壁垒”。

困惑三:线上跨区域经营如何落实监管责任?

王振华教授提出“平台穿透式监管”思路。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经营者负有主体资格核验与协助监管的义务。监管部门应压实平台责任,要求平台对入驻的疗愈服务商进行实名认证与服务内容备案。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平台需配合采取断开链接、封停账号等措施,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

四、研究前瞻与实践指引

展望未来,疗愈行业的法治化治理将朝着精细化、协同化方向发展。王振华教授预测,随着《心理健康法》等相关立法的酝酿,针对非医疗性心理抚慰服务的行业标准有望出台,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准入门槛过低的问题。

针对专业受众的实践指引:

  • 对研究者而言:建议重点关注“软法”治理在新兴业态中的应用,研究行业协会自律规范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机制,探索构建疗愈服务效果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 对实务工作者而言: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应注重收集电子数据,特别是商家在微信群、直播间的宣传话术,这往往是证明其主观故意的关键证据。同时,要善于运用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堵塞管理漏洞。

  • 对企业合规法务而言:应建立严格的内部合规审查清单,确保服务合同文本中不包含任何医疗效果承诺,严格剥离非医疗疗愈项目与心理咨询业务的物理空间与人员资质,严防超范围经营的法律风险。

疗愈行业的兴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规范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唯有通过立法明确边界、执法强化协同、司法完善救济,才能真正让这一行业回归服务大众身心健康的本源,而非沦为资本收割情绪的灰色工具。点击查看法治中国建设网专家分享栏目更多相关内容,获取前沿法治研究成果。

内容合规声明:本文基于《疗愈服务兴起监管要跟上》(来源:经济日报)整理撰写,所有涉及的法律规范、机构名称、政策表述均经核对确认现行有效。如有引用不当或信息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法治中国建设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法治资讯,欢迎监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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