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公证员,我担心自己将来糊涂了,想提前指定侄女做监护人,该怎么办?"公证处接待室里,七十五岁的独居老人张阿姨忧心忡忡。公证员杨慧敏递上茶水:"阿姨,您可以办理意定监护公证,依据民法典规定,提前确定监护人,保障您的权益。"
这是杨慧敏工作的第十年。作为公证处资深公证员,她专注于老年人法律服务,创新"意定监护+养老信托"公证模式,帮助老年人提前规划晚年,防范失能失智后的监护风险。十年来,她累计办理老年人监护公证一千五百余件,服务老年人五千余人次。
"意定监护是民法典的创新制度,让老年人提前选择信任的监护人。"杨慧敏介绍,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她建立的"意定监护公证全流程服务",包括需求评估、方案设计、公证办理、监护监督等环节,确保老年人意愿得到充分尊重。
去年,一位退休教授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学生为监护人,并设立养老信托,约定监护职责和财产管理方式。杨慧敏详细询问他的意愿,审查监护人的资格和能力,设计监护方案,办理公证手续。同时,她联系民政部门,建立监护监督机制,定期回访了解监护情况。教授说:"有了这份公证,我不用担心将来无人照料,可以安心度过晚年。"
为了让更多老年人了解意定监护,杨慧敏编印《老年人意定监护指南》,用案例讲解制度优势、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她开设"银发法治课堂",走进养老院、社区、老年大学,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防范养老诈骗、规划晚年生活等知识,累计开课两百余场,受众超过一万人次。她还建立"老年人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预约上门服务。
杨慧敏还推动建立"意定监护监督机制",与民政、司法、社区等部门协作,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及时干预、依法撤销监护资格。她参与设计的"监护信托"模式,将财产管理与监护职责分离,由专业机构管理财产,监护人负责生活照料,相互监督制约,保障老年人权益。
"老年人有尊严地老去,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杨慧敏特别关注失独老人、独居老人的监护问题,建立"特殊关爱档案",定期走访了解需求,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去年,她帮助一位失独老人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养老院为监护人,并设立慈善信托,将部分财产用于公益事业,实现了个人意愿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杨慧敏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看着窗外夕阳下的老人在公园里散步,她感到责任重大。这份守护老年人晚年尊严的责任,她将继续坚守,用法治护航每一个生命的最后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