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规将于9月落地

发布时间:2026-08-19 11:40|栏目: 新规科普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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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很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来说,公积金账户里明明有属于自己的钱,但使用的“门槛”和“范围”总差着那么一点。2026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4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这次修改,恰好回应了李婷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原来装修不能提,现在可以了;原来租房提取有条件,现在门槛取消了。 下面帮你理清新变化的核心要点。

 一、提取范围“扩围”:租房、装修、物业费都算数

      《决定》最受关注的变化,集中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上。

       原来的规定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满足“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这一前置条件。这个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有的地方是15%,有的地方是20%,标准不统一,而且需要提交收入证明等材料来“自证够格”。

      现在调整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也就是说,只要你正常缴存、实际发生了租房消费,就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不用再先算一笔比例账。

      同时新增了两种提取情形:一是装修自住住房,二是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这两项在以往多数地区是不被纳入提取范围的,这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入列”,意味着全国范围内有了统一依据。

       此外,《决定》还设置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一兜底性条款,为今后进一步拓宽提取范围预留了制度接口。

      通俗理解: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正在从“只能买房用”向“围绕住房消费都能用”转变。租房、装修、交物业费,这些高频的住房消费场景,从此有了明确的提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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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服务效能“提速”:手续简化、时限缩短、全国互认

        如果说提取范围扩大是“能用”的问题,那服务效能提升就是“好用”的问题。《决定》在这一块给出了四项实打实的举措。

       第一,提取手续简化。 原来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先由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出具提取证明。这一步对于离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尤其麻烦——人都离开原单位了,找谁盖章?新规明确,简化职工申请提取手续,无需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省去的是流程,赢得的是效率。

       第二,贷款审查提速。 原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是15日,新规缩短至10日。别小看这5天,在二手房交易中,贷款审批速度直接影响过户节奏和违约风险。

       第三,数字化互联互通。 新规要求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在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这意味着,你在A城市缴存的公积金记录,在B城市办理业务时不用再重复开具证明,数据跑腿替代了群众跑腿。

        第四,强化督促责任。 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单位按时履行缴存登记和足额缴存义务,对未督促单位履行义务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这条看似针对管理中心,实际上受益的是每一位缴存人——单位不缴、少缴公积金的行为,将受到更有力的约束。

三、风险防控“加码”:信用约束与法律责任双管齐下

       扩围提速的同时,《决定》没有放松风险防控。资金安全是公积金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底线。

       在信用约束方面,要求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住房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单说,骗取公积金的行为将进入信用记录,影响个人征信。

       在法律责任方面,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过去对骗提骗贷的处罚依据相对模糊,各地执行尺度不一,新规从行政法规层面给出了统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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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覆盖范围“扩容”: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

       这是本次修改最具时代特征的一项变化。

       原来,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覆盖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大多被排除在外。但随着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快速扩大,这个群体的住房需求同样需要制度回应。

        现在,《决定》规定: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划重点:是“自愿缴存”,不是“强制参加”。考虑到灵活就业群体收入不稳定、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决定》没有搞“一刀切”,而是授权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指导。

        你如果是外卖骑手或自由设计师,以前可能没资格缴公积金,以后可以自愿缴、按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缴存额度,缴了以后同样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这对灵活就业群体未来购房、租房来说,多了一个低成本的住房金融工具。

       不同群体受影响分析:

      租房族:最直接受益。租房提取不再有比例门槛,手续简化,每月房租压力多了一条缓解通道。

      有装修或物业费需求的业主:新增提取情形,公积金使用场景从“买房”延伸到“养房”。

      灵活就业人员:获得自愿缴存资格,未来可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是制度普惠性的重要进展。

      有公积金贷款计划的购房者:贷款审查时限缩短,交易节奏更可控。

      单位经办人或HR:提取证明环节取消后,单位不再需要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减少了管理负担;但单位自身的缴存义务被进一步压实,未足额缴存将面临更严格督促。

行动提示:这几件事值得提前准备

       1. 关注本地配套细则。 新规9月20日施行,但具体操作层面的细节——比如装修提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物业费提取的额度上限是多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和比例怎么确定——需要等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办法。建议关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

      2. 租房提取可以先准备租赁合同和缴存记录。 虽然不再需要单位证明和收入比例核验,但实际租房事实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大概率仍是必备要件,提前整理好有备无患。

     3. 灵活就业人员不必急于办理。 自愿缴存是长期制度安排,建议等本地具体办法出台后,结合自身收入稳定性再做决定。缴存后能享受什么政策支持(如贷款额度、提取条件),各地会有差异。

      4. 单位经办人注意调整工作流程。 提取证明取消后,单位侧的相关流程需要同步简化;同时要更加重视按时足额缴存,避免因未履行督促义务而承担责任。

      5. 警惕“代提公积金”等中介宣传。 新规加强了对骗提骗贷行为的信用约束和法律责任,通过伪造材料提取公积金的风险极高,不要轻信“快速提取”“无材料提取”等违规中介承诺。

内容合规声明:本文基于《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答记者问》(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整理撰写,如有引用不当或信息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法治中国建设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法治资讯,欢迎监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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