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6月1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全文,标志着我国就业工作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规划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宏观政策就业优先导向,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坚决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法治是就业保障的根本支撑。规划将就业优先战略从政策层面提升到法定制度层面,体现了党和国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民生的坚定决心。以法治视角审视这一重大规划,必须从顶层制度法治设计出发,系统拆解九大任务背后的法治建设举措,围绕《就业促进法》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监察、反就业歧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就业风险法治防控等核心议题,全面构筑就业优先战略的法治保障体系,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的法治根基。

规划将就业优先战略法定化,是我国就业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式进展。《就业促进法》作为就业领域的基本法律,为规划提供了核心法律依据。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这一法定定位将就业优先从政策宣示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安排。总体目标中提出"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法治底线,实际上是对各级政府就业保障责任的法律确认,形成了就业风险防控的刚性约束机制。从法治机制角度看,规划要求健全就业促进法治体系,这意味着需要在现有《就业促进法》框架下,配套完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形成上下贯通、衔接配套的就业促进法治规范群。同时,规划强调将就业状况作为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实质上是通过法治手段确立就业影响评估制度的法律地位,使就业优先导向嵌入经济社会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就业保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法治转型。

宏观调控与产业就业协同的法治保障,是规划重点部署的制度创新方向。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就业、稳定和扩大制造业就业规模,这要求建立产业规划就业评估的法定制度,将就业容量作为产业政策制定的前置考量因素。在人工智能适配就业方面,规划要求统筹推进技术研发与就业促进,这就需要从财税法治角度完善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依法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税费减免,形成正向激励的法律机制。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规划要求健全用工监管法治体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查处超时加班、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以法治刚性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产业就业联动政策的法治化路径,核心在于建立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审查机制,将就业影响评估纳入重大产业项目的法定审批程序,确保产业发展与就业扩容同步推进。此外,规划强调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法治环境,依法简化市场主体登记程序、优化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机制,从法治层面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就业倍增效应,形成产业发展、企业壮大与就业扩容的良性循环。

人力资源开发的法治配套,是就业优先战略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规划将职业技能培训摆在突出位置,要求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这就需要以法治手段规范职业培训市场秩序,建立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培训质量评估和培训补贴资金监管的法定制度,确保公共培训资源精准高效使用。产教融合的法治规范是打通教育人才供需匹配的关键环节,规划要求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这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学校、企业、学生在产教融合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保障实习学生劳动权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和激励制度。技能人才权益保障的法治化,意味着推动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法定化,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在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社会认同等方面的平等权利,打破技能人才成长的"天花板"。职业培训监管制度的完善,需要建立培训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的法治机制,依法打击虚假培训、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守住公共资金安全的法治红线,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规范有序的制度环境。

重点群体就业全链条法治帮扶,体现规划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规划要求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这需要以法治手段规范校园招聘秩序,依法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农民工就业保障方面,规划强调稳定农民工就业规模、促进就近就地就业,需要从法治角度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工伤保险全覆盖制度,依法治理欠薪问题,筑牢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治屏障。退役军人就业方面,规划明确落实安置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这要求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优待权益,建立安置工作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法定安置责任落到实处。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方面,规划要求强化就业援助,这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兜底帮扶的法定责任和程序标准,建立困难人员认定、帮扶措施实施、帮扶效果评估的全流程法治规范,确保就业援助资金依法使用、精准滴灌,让每一个困难群体都能在法治框架内获得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

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法治完善,是规划回应数字经济时代命题的制度创新。针对平台用工的法治规范,规划要求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这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科学界定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避免平台企业通过算法规避劳动法律责任。算法监管的法治化是保护网约劳动者的关键,规划强调规范平台算法行为,这要求建立算法备案审查、工时单价透明化、劳动定额合理化的法定规则,防止算法压榨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方面,规划要求完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制度,这需要在法治层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制度,突破传统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的限制,实现职业伤害保障全覆盖。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机制的建设,是畅通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渠道的法治举措,规划要求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这就需要依托互联网平台建立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的衔接机制,降低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成本。零工市场规范化方面,规划要求加强零工市场法治建设,建立零工信息服务平台运行规范和零工劳动权益保护制度,使灵活就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就业服务、权益保障与风险预警法治体系的整合构建,是规划九大任务形成法治闭环的关键支撑。公共就业服务法治化方面,规划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这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法定职责、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依法保障就业服务普惠均等、规范高效。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法治完善,要求强化企业民主管理、依法推进集体协商制度,以法治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于萌芽状态。劳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规划要求完善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标准,这是保障劳动者底线权益的法治基石,需要依法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就业监测预警法治应对机制的构建,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的制度保障,规划要求建立就业形势监测预警体系,这需要在法治层面明确监测指标、预警阈值和应急响应程序,依法授权政府部门在就业风险出现时及时启动帮扶措施,形成监测、预警、响应、处置的全链条法治闭环。九大任务从就业促进到风险防控,环环相扣、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就业优先战略的完整法治保障体系。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就业优先战略的法治化实施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民生领域的生动实践。规划的出台为"十五五"时期就业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也为就业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应加快完善劳动领域立法,推动《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填补新就业形态、算法监管等法治空白;应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监察力量,推进智慧监察,提升执法效能;应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制,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就业保障法定职责,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就业优先战略落地见效,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