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基于《为新就业群体织密权益保障网》(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整理。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将试点推向全国。这是立足我国就业形态发展新形势、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贯彻此项政策作为当前法治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这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直面平台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突破了传统劳动关系框架下的制度束缚,解决了新就业群体“受伤谁管、咋赔”的现实难题。学习贯彻这一政策,就是要深刻领悟“法治为民”的根本立场,始终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填补制度空白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国劳动保障制度与传统劳动关系深度绑定,导致新就业群体面临“保障真空”。此次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创新构建了适应平台经济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框架,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迈出了突破性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有助于准确把握法治领域改革方向,理解如何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法治体系。
这是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需要。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建立,厘清了平台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平衡了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系。这对于规范平台用工行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员干部应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准确把握“从劳动关系规制向权益保障转变”的理念革新。 传统工伤保险制度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而新就业形态具有灵活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此次试点最大的亮点在于将保障重心从复杂的劳动关系判定,转向劳动者实际面临的职业风险。要深刻理解“按单参保、按日计费、总参总保”的制度逻辑,明确这是一种基于职业风险而非雇佣关系的保障机制,体现了法治思维的与时俱进。
准确把握“平台全额缴费、统一经办”的运行机制。 根据《通知》要求,职业伤害保障费用由平台企业全额缴纳,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这一机制设计既减轻了劳动者负担,又压实了平台的主体责任。学习中要重点掌握“订单动态参保”的核心特征,即依托大数据技术,实现劳动者接单即参保、停单即停保的动态管理,确保保障随人走、风险全覆盖,杜绝“漏保”“脱保”现象。
准确把握“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改革方法论。 试点工作始于2022年的7省市探索,积累了2990.2万人的参保经验,最终于2026年实现全国推开。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稳扎稳打的法治改革路径。要明确当前保障范围虽聚焦于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大行业,但政策已预留了扩容接口,2027年将视情纳入网络主播等其他高风险行业,展现了制度的包容性与前瞻性。
要加快完善配套法规与经办服务体系。 各地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国家《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重点在于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人社、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简化工伤认定和待遇申领程序。要依托现有社保经办力量,建立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体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要强化平台算法治理与职业风险源头预防。 职业伤害的发生往往与平台算法规则紧密相关。落实政策不能仅停留在事后补偿,更要关口前移。相关职能部门应督促平台企业优化算法模型,合理设定配送时限、劳动定额和考核机制,消除诱导过度劳动的算法逻辑。要将职业伤害保障与安全生产监管相结合,指导平台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从源头上降低职业风险发生率。
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的总体布局。 职业伤害保障是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各地应以此次试点扩围为契机,统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多层次、可选择的社会保险产品体系。要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补充保险产品,形成“基本保障+商业补充”的多元格局,全方位织密新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网。
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 要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深入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专题研讨。要通过专家辅导、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提升领导干部对新业态法治建设的驾驭能力,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 司法行政、人社、工会等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是政策执行的主力军。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干部吃透政策精神,掌握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本领。特别是要培养一批懂政策、善沟通、会调解的骨干力量,能够准确解答新就业群体的咨询,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劳动争议,维护好这一庞大群体的合法权益。
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就业群体的良好法治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主要内容、参保流程和维权途径。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站点活动,提高新就业群体的政策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级政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彰显法治权威,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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