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拟人化互动服务治理学习贯彻指引

发布时间:2026-07-15 10:49|栏目: 学习贯彻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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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办法》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明确指出要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人工智能向上向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施行,是我国首次针对AI拟人化互动这一细分场景出台的专门规范性文件,标志着人工智能治理从通用规则向场景化、精细化规制迈出关键一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新兴技术领域的具体实践。

当前,拟人化互动服务已在文化传播、适幼照护、适老陪伴等领域广泛应用,但情感诱导、未成年人权益侵害、算法伦理偏差等风险也随之凸显,具有隐蔽性强、举证难度大、损害不可逆的特点,直接关系到重点群体合法权益、网络空间清朗与社会公序良俗。对各级政法、网信、公安、民政、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抓好《办法》学习贯彻,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新型风险、守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必须从政治高度抓实抓细,避免学习走过场、落实打折扣。

二、聚焦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与核心要求

学习贯彻《办法》首先要对标原文、吃透精髓,重点把握三大核心逻辑,同时澄清两类常见认识误区:

一是治理理念的具象化落地。《办法》将「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服务向上向善」的顶层理念转化为可落地的产品功能要求,所有规制条款均围绕情感互动边界、用户依赖干预、数据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关键风险点设置,不搞「一刀切」式监管,既划清红线也预留创新空间。

二是治理重心的前置化延伸。我国算法治理一贯强调风险预防,《办法》将这一要求前置于情感交互场景,要求平台在损害发生前完成识别、预警和干预,针对性回应了情感层面累积性、隐蔽性损害的治理难点。

三是治理工具的精细化适配。《办法》沿用算法备案、安全评估、沙箱机制等已验证的治理工具,明确「注册用户100万以上或月活跃用户10万以上服务提供方需开展安全评估」的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同时搭建企业、监管、行业、社会四层协同的责任链条,尤其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设置特殊保护条款,如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其他拟人化互动服务须取得监护人同意;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强化健康使用指导,彰显浓厚人文关怀。

需重点澄清两类认识误区:其一,认为《办法》是「限制AI产业发展」——事实上《办法》开篇即明确「促进服务向上向善」的立法目的,所有规制均针对已出现的现实风险,对合规企业而言是预期引导,反而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其二,认为《办法》仅规制「聊天机器人」——事实上规制锚点是「持续性情感互动」类拟人化服务,覆盖虚拟陪伴、情感咨询等多个应用场景,范围界定清晰,不存在泛化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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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紧扣法治实践,明确贯彻落实的重点任务

《办法》的制度生命在于实施,结合当前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各领域可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地:

  1. 网信部门牵头抓总:按时限完成辖区内注册用户100万以上、月活10万以上拟人化互动服务平台的安全评估与算法备案核查,建立企业算法迭代后的重新评估触发机制,避免合规审查沦为「上线前一次性动作」;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与案件会商机制,明确备案审查、线索移送、联合取证、处罚执行各环节衔接程序。

  2. 公安、民政部门靶向管控:公安部门重点查办利用拟人化AI实施诈骗、诱导未成年人充值、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开通线索举报绿色通道;民政部门联动社区网格员排查面向独居老人的违规虚拟陪伴服务推送,及时阻断风险。

  3. 教育、司法行政部门扩面普法:将《办法》核心内容纳入校园法治课、老年大学普法清单,引导学生、老年人正确认识AI情感互动边界;司法行政部门将该《办法》解读纳入「AI普法」「热点普法」基层宣讲素材库,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开展专题宣讲,引导群众知晓维权路径(如发现AI情感诱导打赏、未成年人违规使用等问题,可拨打12377、12348热线反映)。

  4.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服务提供者建立情感交互风险识别工具与应急响应机制,明确用户出现极端情绪表达时的援助内容、联络通道、响应时限,推动与心理诊疗、社会工作、医疗急救等机构建立数据接口与联动协议,形成实体化协作网络。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为确保《办法》学习贯彻不偏向、不走样,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分层抓好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办法》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2026年7月底前完成专题学习;网信、公安、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要分层分类开展全员培训,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普法工作者、基层网格员准确把握《办法》适用边界与处置流程;基层党组织可结合「法治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传达,覆盖全体党员干部。

二是纳入督察考核范畴。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与平安建设考核内容,重点核查备案评估进度、重点群体保护措施落地、跨部门协同机制搭建等情况,对履职不到位、风险处置不力的单位依规依纪追责。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依托法治中国建设网「学习贯彻」栏目开设《办法》解读专题,发布权威条款释义、合规操作指引与正反典型案例,既宣传合规经营企业的创新经验,也通报违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形成「技术发展守底线、情感交互有边界」的共识,推动《办法》在实践中凝聚最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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