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精神——以法治护航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6-07-15 10:42|栏目: 学习贯彻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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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意见》立足“有什么—值多少—由谁管—怎么管护—如何配置—收益实现—如何监督—如何考核”的全链条管理逻辑,系统部署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为构建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制度体系提供根本遵循。法治中国建设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领域的权威思想领航阵地,现就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推动其在法治实践中落地见效,作如下解读。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大意义

自然资源资产是国家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生态根基,其管理效能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意见》,是各级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

从法治维度看,《意见》以制度化、法治化方式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改革方向,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从行政主导向法治主导转型,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一环。从治理维度看,《意见》构建“四梁八柱”式制度框架,破解长期存在的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监管缺位等难题,为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法治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领会《意见》的战略意图,将其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聚焦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与改革任务

《意见》坚持自然资源资产公有制基础不动摇,围绕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部署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构成有机统一、协同推进的制度体系。

第一,摸清家底,夯实法治管理基础。《意见》要求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和清查统计核算制度,基于统一时空基准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解决“有什么、值多少”的基础性问题。这是实现资产确权、登记、交易、监管的前提,必须依托法治手段确保数据真实、权威、可追溯。

第二,明晰产权,健全权属制度体系。针对“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痛点,《意见》提出推动设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探索单独设立深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创新举措,并强调提升登记规范化水平和便利度。这体现了物权法定、产权平等保护的法治原则,是《民法典》物权编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深化应用。

第三,强化保护,守牢资源安全底线。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前提下,《意见》强调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探索建立资源权益指标交易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机构参与管护。这体现了“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的法治理念,推动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变。

第四,高效配置,激活资产价值潜能。《意见》推动资源配置方式从单一资产向组合配置转变,完善组合配置规则,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既符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公平竞争的要求,也体现了通过法治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资产价值的改革导向。

第五,严格监督,压实管理责任链条。《意见》提出编制所有权资源清单、统筹开展资产管理责任考核,构建“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闭环机制。这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资产流失和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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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紧扣法治实践,明确贯彻落实的重点任务

学习贯彻《意见》,不能停留在文件传达层面,必须紧密结合当前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加快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各级人大、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意见》部署,启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改革于法有据。特别要聚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地下空间使用权等新型权利,及时出台登记、流转、保护等实施细则。

二是强化执法司法协同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侵占、破坏自然资源资产行为。对涉及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要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彰显法治权威。

三是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自然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要依托“城治理法”“基层普法”等机制,将《意见》精神纳入网格员培训内容,提升依法识别、报告、处置资源违法行为的能力。

四是深化全民普法宣传。依托法治中国建设网“热点普法”“以案释法”等栏目,围绕资源权益交易、生态保护补偿、违法追责等群众关切问题,开展案例式、场景化普法,增强全社会珍惜资源、依法用权的意识。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学习贯彻《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学习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核心要义,防止学习偏差。

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同时,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法治+自然资源”融合治理的典型案例和实践经验。

法治中国建设网将持续关注各地学习贯彻动态,开设“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专题专栏,刊发权威解读、实践案例和理论文章,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学习参考,为全民普法提供权威素材。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本平台“读者信箱”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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