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购物本是开心事,但如果有人把“维权”当成敛财工具,事情就变了味。法治中国建设 网本期以案释法,通过桂林警方近期侦破的一起真实案件,带您看清“恶意索赔”的法律红线。
一、案发经过:伪装游客的“三步敲诈法”
2026年8月初,桂林市公安局扫黑办接到了一条举报线索:有几个外地人专门报名参加旅游团,进入涉旅购物店后秘密拍摄,然后以商家虚假宣传为由索要高额赔偿,不给钱就威胁把视频发到网上曝光。
接到线索后,桂林警方迅速展开核查。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以肖某杰、刘某森为首的涉恶犯罪组织逐渐浮出水面。经查,该组织自2023年起便流窜全国多地旅游景区,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组织架构清晰——肖某杰、刘某森负责策划指挥和舆论施压,其余成员负责进店“踩点”和实施敲诈。
他们的作案手法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伪装游客,诱导讲解。 成员以两三人组合报名参团,混入正常游客中进入购物店。进店后,他们故意引导售货员对商品进行不实讲解,同时用隐蔽设备全程录像。说白了,就是故意“钓鱼”——先让商家犯错,再拿视频做文章。
第二步:大额购物,翻脸“维权”。 拍摄完成后,他们当场购买大量商品,单笔消费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买完立刻“变脸”,以商家夸大宣传为由大吵大闹要求退款并多倍赔偿。商家若不同意,他们就威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扬言把视频发到网上曝光。
第三步:舆论施压,勒索得手。 如果商家态度强硬,该组织便启动“舆论攻势”,由拥有大量粉丝的账号运营者将偷拍视频发到网上制造负面舆论。一旦商家妥协转账,他们立刻下架视频,并强迫商家签订所谓的“和解协议”。
8月8日,桂林市公安局扫黑办联合阳朔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8月9日,专案组兵分多路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破获本地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案件23起,另查明涉及全国各地案件130余起。
二、核心疑问:他们到底违法在哪?
看完案情,不少读者可能产生一个疑问:消费者买到不满意的东西,拍视频维权、向监管部门举报、在网上曝光,这些不都是合法权利吗?为什么这些人反而被抓了?
这是本案最值得说清楚的法律认知盲区。合法维权和敲诈勒索,表面上看起来都涉及“索赔”,但本质完全不同。
三、法治点评:合法维权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判断一个索赔行为是否越过了法律红线,关键看三点:
第一,看目的:是真的在维权,还是借维权敛财?
正常消费者维权,是因为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确实存在问题,目的是弥补自身损失。而本案中,该团伙成员故意引导售货员进行不实讲解,主动制造“商家违规”的假象,然后以此索要远超实际消费金额的赔偿。其行为“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与正常消费者正当维权有本质区别”。
第二,看手段:是依法举报,还是以举报和曝光相要挟?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在网上发布消费体验,这些本身都是合法权利。但如果以“不赔钱就曝光”为筹码,利用商家害怕负面舆情的心理进行要挟,性质就变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规范职业索赔典型案例明确指出,通过虚构产品质量问题等手段向商家勒索高额赔偿,“是假借索赔之名实施的犯罪活动”。
第三,看数额和次数:偶尔一次纠纷,还是有组织地反复作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即达到“数额较大”的入罪标准。本案中,该团伙自2023年起流窜全国多地作案,已查明涉及案件150余起,属于典型的职业化、团伙化犯罪。
此外,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的事实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的不予受理。新规从制度层面堵住了“恶意索赔”的漏洞,为商家依法拒绝不合理索赔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组织性质认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规定,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犯罪组织。本案中该团伙长期跨区域流窜作案、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已符合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特征。目前,肖某杰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另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四、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是商家:守法经营是根本。 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如实介绍商品,从源头减少被“找茬”的风险。如果自身服务确实存在瑕疵,积极协商合理补偿。遇到可疑索赔不要慌张,更不要“花钱消灾”。 注意保留沟通记录、交易凭证和店内监控视频,监控存储时长建议不少于30天。对方涉嫌敲诈勒索的,直接拨打110报警,不要私下转账了事。不要轻易签署所谓的“和解协议”。 本案中,该团伙在得手后强迫商家签订“和解协议”,就是为了给敲诈行为披上“合法”外衣。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正确选择。
如果你是普通消费者:正当维权受法律保护,这一点不用怀疑。 买到假冒伪劣商品、遭遇虚假宣传,完全可以通过12315投诉举报、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支持消费者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主张惩罚性赔偿。但维权要守住底线。 不要故意制造事端来索要赔偿,不要以曝光相威胁要求商家支付超出合理范围的金额,更不要拉帮结伙、反复“碰瓷”。一旦越过法律红线,从“维权者”变成“违法者”,面临的将是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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